作者:錢建文(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常務理事)
2009年,總統馬英九參加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慶祝大會曾公開承諾,會實現護病比1:7的總統競選政見。宣示之後現場歡聲雷動。競選承諾滿八年了,我們來看看現況如何。
日前醫勞盟在網路上做了全國護病比大調查,反應熱烈,一共收到將近兩千七百筆資料。我們統計的資訊包括醫院層級,病房種類,與三班班別。各層級醫院最低護病比皆發生在大小夜班,在醫學中心受訪者之中,7%表示在小夜班需要照顧16-20床病人,11%受訪者在大夜班則照顧高達21-25床;區域醫院之中,在小夜班和大夜班需要照顧21-25床的受訪者比例分別為7%和28%;地區醫院中,這個比例則為7%和29%。
根據美國的研究,最佳護病比是1:4,歐洲的研究則為1:6。日本實施的是1:7。超過最佳護病比,病患的死亡率就會提高。台灣護理界爭取合理護病比已久,馬總統公開承諾支持護病比1:7之後,衛福部終於在兩年前由其委託的醫策會在醫院評鑑條文中規範護病比。然而試評了兩年之後,從調查所得的事實來證明,用醫院評鑑來規範,完全破功。只有大約1%的網友回覆結果完全符合醫院評鑑條文。
現行醫院評鑑規範各種醫事人力的條文放在第一章,為「必要項目」,必要項目的意思是這些項目若沒有通過,評鑑就算不及格。但是在這一章中規範的護理人力,仍舊沿用漏洞百出的「護床比」概念。在第二章的醫療照顧規範中,才有關於護病比的條文,卻充滿了不合理之處:
第一,這些條文並非必要項目,醫院完全不甩醫策會。
第二,各級醫院護病比的算法為三班平均,難道病患在大夜班就該死?
第三,人力算法竟然包括沒有實際照顧病患的護理長,這樣的護病比定義,真是全世界的大笑話。
第四,竟然還可以因為人力僱用空窗期的藉口打九折計算,例如規範醫學中心白班護病比1:7,但是只要達到1:7.8就算及格。明顯圖利財團醫院!
會有這種離譜的醫院評鑑條文並不意外,因為醫策會的組成,都是各大醫院的負責人或管理階層擔任,缺乏醫療使用者,更缺乏醫療產業勞工。因此就算當初相關會議中護理界代表極力反對,最後仍然無法抵抗由醫院資方代表所把持的醫策會。醫策會的醫院評鑑工作是受衛福部委託,衛福部卻放任醫策會制定不符合病人安全的醫院評鑑條文,明顯失職。
在立法之前,衛福部仍可先進行一些亡羊補牢的工作,以保障病患安全:
第一,徹底改革醫策會,納入醫療使用者代表與醫療界勞工代表。
第二,重新制定符合病人安全的醫院評鑑條文,包括護病比項目必須納入等等。
第三,衛福部應立即開始做全台醫院護病比大調查,一個月內上網公開資料,給民眾作為選擇醫院的參考。
第四,衛福部應將護病比列為例行性定期監測項目,定時上網公開資料;並且將違反的醫院降級,若衛福部怠惰有效規範護病比的責任,就要共同負擔醫療不良事件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