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陸嘉佑(台大社會學系學生)
最近PTT八卦版傳出一則令人驚訝的新聞: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計畫在雲林縣口湖鄉打造「性愛主題公園」,據說是要模仿韓國的濟州愛情樂園,號召藝術家提供創意,並於園內擺放許多性愛主題的作品。這則不小心曝光的消息引起了某些自稱是魯蛇的鄉民的高潮響應,被媒體大肆報導「臉紅心跳」,也逼得政府官員出面澄清「尚在評估」,更能預期之後若真要實施計畫,會有某些守護家庭或是兒少身心健康的團體出來反對了。
以我自身支持性解放的立場,我認為每個人都不該因為性/別或性傾向而被歧視,不能基於任何性/別身分而予以差別待遇,不論是性或是色情的言論─包含:文字、影像、表演等形式─都不該被歧視,我們應該用公允而非獵奇的態度去看待性少數;基於這樣的立場,我似乎該對性愛公園的計畫給予正面的支持,畢竟在這個公園設置之後,至少性的言論空間是有擴大,而性愛公園的表達方式還是由公權力承認的,若從更樂觀的角度觀看,甚至會期望政府帶動的制度改變,能往下改變社會的價值觀,讓性的言論更能受到保障。
然而,性愛公園的建設、使色情能以藝術品的形式出現在公共空間,只不過是通往性解放的一小部,絕對不是最終的目標,我理想中的狀況大概是在公共空間發生性行為也不應該受到干擾(當然是要在性行為當事人都合意的狀況),以現階段看來這目標還相當遙遠;而若從較悲觀的角度觀看,性愛公園的成立甚至會限制性的言論空間,只有在園區內的作品會受到保障,在園區外的色情會被取締地更加嚴重,色情言論變相地被限縮在園區裡面;而色情言論的形式也有可能被限縮,我們只能越來越用「藝術」來包裝色情,更直接地引起他人性慾的作品仍舊不會被接受。
最後,若從民主或地方發展的角度思考,我也認同某些政府官員時常說的:「應融入在地的特色與思維,在地文化產業,才能永續發展」,性愛公園是個由上而下的計畫,在規劃過程中並沒有納入在地居民的意見,而雲林縣口湖鄉畢竟是個以一級產業為主、居民老化的鄉下,若性愛公園成立帶來觀光利益,得利的也不會是在地居民,甚至可能因為觀光產業而破壞了生活地景,這絕對不會是我希望的後果;當然,若是之後性愛公園的計畫有讓民眾監督、表達意見的制度,民眾的意見也是支持的話,我絕對會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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