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文凱(台大政治系畢,曾服役於國道警察局)
昨日蘋果日報論壇由政大公行系教授執筆的《我們的警察薪水不夠高嗎》一文,筆者著實難以認同,以下由筆者在警局服替代役的經歷說明。
台灣的警察堪稱人民保母,舉凡一般治安或交通勤務到糾紛、抓猴都要警察出動服務或幫忙,若再加上民意代表或地方角頭等各方壓力,警察的工作不只是繁重而已更是充滿許多不能說的秘密,撇除一般派出所警察先來談論國道公路警察。
國道公路警察的工作場域在台灣所有國道,不同於縣市警局,從南到北都有他們的蹤跡,只要發生在國道上的大小事他們都要處理,不只是車禍,連拋錨、逆行、誤闖、飛車追逐、開道,只要發生或是經過國道都有他們的事,再加上國道24小時開放,所以無論何時各分隊都必須有警員輪班,如果再加上由各級機關,如警政署、各警察局、各分局(大隊)所要求之專案,則必須增加出勤人數。
平均來說,每位警員一個禮拜至少要上兩天的深夜勤,凌晨零點至四點或凌晨四點至八點,而正常來說,在深夜勤的前一天可以在晚上六點或八點下班,但若遇事故、特勤或其他意外延誤下班而縮短休息時間也是司空見慣的,別忘記連續假期,當大家開心出遊,國道警察卻要加重勤務以維持國道順暢,此時大多只有輪休的警員可以休假,其餘皆須正常出勤;除了作息極不正常外,國道上動輒破百的車速更是危機四伏,若一不小心或運氣不佳遭到追撞,後果多是非死即重傷。
再說到輪調,想必這位政大公行系的教授不太了解警界的生態,會希望調回住處或是距離較近的縣市通常是家庭因素,稱為「特困」,放眼東部,多數警員接為特困因素,若要追尋較不繁重的勤務工作,通常會希望調進保安警察大隊,比起一般派出所或國道警察,不一定要輪班、也不用與轄區內特殊人物「交關」,尤其像是像是派駐在國家公園內的警員,每天的生活及工作就像是在「養老」,這些保警的職缺不僅是搶破頭,連降級求進都要排隊!
用最簡單的供需法則,現在每年退休的警員大於警專或警大畢業生,除了是警察越來越像服務業而非公務員,就是勤務內容與薪資所得不成比例,這大概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一樣是公務員,一般公務員的錄取率非常低,但警消單位卻常常人力不足,這些薪水看似多,但講得直白點不過就是為未來準備的醫藥費,筆者所待之分隊,從上到下沒有一位警員是健康的,每一個多少有慢性疾病,甚至還有人曾經猛爆性肝炎送醫。
所以不要再說警消薪水高,那是他們應得的,雖然不應以加給名目行賄選之實,但已承諾之加給本就不應因主政者黨派立場而異,不然最後人員的缺口越破越大,受害的還是人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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