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暴力事件

出版時間 2014/12/27

伊達政宗(雙性戀同志、基督徒)

我是伊達政宗,臉書活動《真•愛聖誕》同志路過教會公民行動的發起人。對於造成許多恐同教會的焦慮與恐慌,我再一次感到很抱歉。但我想,但更抱歉的事,是在平安夜讓社會看見了某教會真實的恐同樣貌。

平安夜我本人在另一教會,受到極度的禮遇,教會請我們到獨立一間都是信徒的副堂,親切的問候我們的狀況。當日彩虹旗亦直接從教會大門口一直揮舞直到副堂。縱然我們有點感到被「隔離」在副堂之中,但是彩虹旗屹立不搖仍是不爭的事實。可惜不久夥伴傳來另兼教會不幸的打人意外。教會再打人意外後,始終都承認有滋事打人情況發生,甚至牧師亦派施暴者來進行驗傷。

在醫院時,施暴者亦『親口』告訴我:「神愛世人,而懲罰亦是一種愛。」我覺得真的很遺憾。我深刻的感覺到,「平安夜,聖善夜,請離開這裡,請離開這裡。」

對於各方大力的報導,非常感謝,但是其中有幾點需特別補充、或是澄清:

首先、對於教會指控的「同運團體」,我頗不以為然。依教會界普遍「挺同志,但反同運」的觀點:「同運」=「性解放」=「女權運動」。而我們這次僅以「出櫃」(舉彩虹旗)的表達身分,教會到底在「反」什麼?不是說要「挺」嗎?平安夜被暴力攻擊的夥伴六人中,有四異一同一跨,並非「全為同志(LBGT)」之組合。

再者、這場衝突與《真•愛聖誕》同志路過教會公民行動無關,活動早已延至明年。而且如活動內部說明所示,以牽手、擁抱、親吻來表達訴求。但是這並不適用平安夜的這場「公民自組行動」,因為完全無上述三種的「微衝撞」方式。

第三、當日聖誕音樂會活動早已結束,並不可能存在鬧場之說。隨後唱起的「平安夜」亦只是因應舉牌才產生之臨時活動。在國外往往所謂鬧場,是廣發傳單保險套,大喊口號,但是夥伴沒有。只有安靜的舉著彩虹標語。

第四、至於爬圍欄的部分,基本上,由於教會方選擇用人數包圍、並用更高看板阻擋彩虹標誌與「同志不會傳染」的白紙,在此壓迫性的作法下,使得夥伴亟欲跨越『椅子』脫身,完全沒有爬圍欄的事實

第五、如果被打,夥伴怎能在一邊在自己受傷的情景下,一邊繼續錄影呢?若真有清楚被打畫面,那才可能成立該教會所謂「預謀鬧場」。但很顯然不是。這一點,籲請教會出示「完整錄影」畫面,畢竟當天可是出動了好幾台大臺攝影機來做近距離接觸。

最後,若教會欲切割打人者非同工、或信徒,無可厚非。但仍需注意的是教會仍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縱然是抗議,也不得任憑「其它人士」在教會中毆打抗議者。也必須依法配合交出傷害嫌疑犯。

身為一個基督徒,我們該關心的不是可以怎樣利用教會的資源,主導一個議題或是抹黑一個議題,而是怎樣才合「主的旨意」。用心聆聽祂微小的聲音,而非在風火地震中,忘記了祂所託付的使命。求上主指教我們,學習在這罪惡的世代中,以愛為光,以愛為鹽,在弱勢與底層的聲聲呼喚中,看見自己的責任,與祂同工完成永恆的命定。

如果教會不容許安靜表達性向認同,那麼我們又有合資格談論在立法院之太陽花學運,甚至是霸佔道路的雨傘革命?每個公共設施都有自己的功能,那抗議呢?該去哪裡?甚至是教會聖誕報佳音活動,難道沒有構成擾民之事實?社區可不是給你來半夜扯喉嚨之用。電線杆功能又豈容隨便貼上「末日近了」?

誰才是你所多瑪的「好鄰舍」呢?誰又扮演了那「好撒馬利亞人」?信仰與性向,並非對立的兩件事。教會不能再任意把自己所不明白或不願明白的事情,當作魔鬼。另外把性向升格為一種信仰形式來攻擊,更是可惜,又可笑。至於時常聽聞教會胡亂評論其它宗教,燒神桌牌位,甚至打爛神像的作法,我只能說,教會在這些教導上,相當不成熟,相當粗暴,虧欠這個社會頗多。

這次甚至也看到連友善、願意接待同志的教會,都遭受到恐同/反同基督徒的霸凌與羞辱。對於指控我塑造同性戀與教會對立的人哪,你們可看見了歧視毒瘤嗎?教會口中的「愛與包容」又在哪裡?是,教會是罪人的組合;但是往往有少數基督徒,長的比較像是魔鬼的子孫,於是壞了整鍋的基督教傳統。因此我們都需要悔改。

感謝上主,祂愛同志。縱然道路漫長,走著走著我們終究會回家,不再受風寒,或被飽以拳腳。路上的他們或許正敲打你的大門,要求「任他們所為」「任憑他們心願而行」。

縱然聖誕夜,濺血,不平安。但我仍願衷心的說「願你們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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