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傳賢(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朱宥勳先生日前在聯合報上寫了一篇《方文山應該因為連勝文被噹嗎?》。文中說到方文山先生在選舉期間為連勝文創作競選歌詞,文章內容涉及欺騙選民,因此必須為其創作負上政治責任。作者認為方文山先生是可以發揮影響力的人,所以必須要為這些影響力負責。
我對朱先生文章的最後一句「我們生氣才不是因為你為誰創作。而是因為你騙人」感到好奇,於是找了一下文章中的內容與方先生的創作。原來是針對方先生歌詞中「我們堅決不屑被你們所分類,住在不同的街,成敵對的誰,這樣分太累,我們一起擁有同一種的世界名字叫台北。」
由於我很早就決定了投給柯P,再加上這街舞MV也真的跳很爛,遠遜於柯P相關的街舞MV,我得承認對方先生的歌詞內容沒有好感。但不論當時或今日再看到這些歌詞內容,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歌詞中只是表達他個人的意見,也反映了大多數厭倦藍綠對立而選擇支持柯P的台北市民想法。假使撇開助選背景只放在個人網誌甚至只是個人名義公開在網路上撥放,我相信朱先生應不會有如此激烈的反應。所以方被指責的關鍵在於這個作品的「案主」,而且這個「案主」是朱先生認為「激化族群衝突」、「靠背景身世得利」的人。
換言之,朱先生說他生氣才不是因為方為誰創作。而是因為方騙人。更精確一點的說,事實上朱也不覺得是方騙人,而是朱認為方所支持的連勝文騙人。
在為方文山先生辯解之前,我想說個故事。想來才26歲的朱先生可能不曉得,「伊是咱的寶貝」是陳明章先生當年為陳水扁在2004年競選時所寫的歌。如果有人因為陳水扁後來涉及的金改弊案、收賄、賣官、海外洗錢的指控,與2005、2008民進黨在大選時的大敗,跳出來要求陳明章需要為當年幫陳水扁寫歌助選負責道歉。我應該會第一個跳出來嘲諷這樣的行為,就像是媳婦娶回家四五年了,才回頭向媒婆抱怨這個不會生一樣的無知。除非朱先生也同意陳文章因寫了助選歌曲需要為陳水扁負政治責任,否則的話,試問方文山又為什麼需要為敗選的連勝文擔負什麼樣的政治責任?
朱宥勳先生主張「可以發揮影響力的人,所以必須要為這些影響力負責」某種程度並沒有錯。就像是阿基師代言食品,應該對於產品本身的安全性盡認知的義務,一旦這些食品出現問題,公開道歉以示負責是必要的。但政治競爭的本質與食品安全差距甚大。食品中有些物品就是很明顯不應該添加,是非黑白非常清楚。民主政治中的選舉卻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其真諦在於「以選票代替子彈,以數人頭代替打破人頭」,而非成王敗寇。
不是因為柯P勝選,支持他的人就是正確的,也不因為連勝文與國民黨敗北,支持他就錯得離譜。朱先生所謂的「政治責任」更應該是當選者及其施政團隊必須要擔負,不是當初支持他們的市民,更不可能是由支持其理念,為其輔選的競選團隊。至於落選的候選人,除了承擔敗選的結果與可能面臨的黨內指責外,並不需要負多餘的政治責任,更遑論其支持者與輔選團
隊!
每個人當然都有權利不喜歡連勝文,認為他「激化族群衝突」、「靠背景身世得利」、騙選票。在對手敗選後,你也可以消遣郭台銘,嘲諷他站台的每一個候選人都不幸落敗。但我們沒有權利只因為政治立場的不同,就認定喜歡連勝文的另一群人是「受騙」,當然更不能以同樣的理由指責曾幫他助選的方文山、郭台銘是「騙人」。
因為民主政治中言論自由的真諦,不僅僅在於自由地發表言論,同時也在尊重別人的發言與選擇。在此希望朱宥勳先生能沈澱選舉的激情,仔細品嚐方文山先生的文字,也許過些日子等你對那些選舉期間的憤怒、不安、抹黑釋懷之後,您會有不同的看法。屆時希望您能私下給方文山先生稍個信,簡單的說聲抱歉。這才是民主的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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