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惡化 政府只管發錢嗎

出版時間 2014/11/19

作者:王品 (台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助理教授)

根據報載,國發會官員表示,「幼兒學齡前的費用高昂,降低國人生育意願,希望向下延伸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政策,擴大至2到4歲。」但「5歲幼童免費政策」根本是政府「肉包子打狗」,只給錢不管控服務品質與收費規格的失敗案例。

我國托育政策素來是高度營利化,公立與私立幼兒園收托兒童人數比例為3:7,造成托育價格昂貴,多數家庭僅有能力負擔一個小孩的費用。「5歲幼童免費政策」造成政府每年編列80幾億預算,給予每位學童數千元的學費補助,但因為政府不管收費規格,家長仍要每月繳交動輒上萬元的雜費給幼托園所,根本無法有效降低私營合作園所的價格。

更糟糕的是,營利業者唯利是圖,政府補助款灑下去並未能提高工作人員薪資,也無法保障其品質,幼托教保人員持續低薪、高工時,幼托現場成熟人才持續嚴重流失。這種燒錢又無效、毫無建設性的補助政策,政府竟然還要往4歲、3歲、2歲延伸?則最終社會必將「損銀子又損孩子」,少子化問題不會改善。

在高齡長照政策上,我們也看到政府有「發錢」的衝動。除了允許國民加入長保後,可以選擇不領服務而領取「現金給付」外,還打算將台灣的高齡長照服務「全面營利化」。其衍生的弊病包括:(1)價格昂貴:負擔一老養護費用已頗沉重,何況家有兩老?(2)品質堪虞:營利業者為了追求利潤而違法,品質低落、超收床位、人力不足、感染控制不佳。(3)剝削人力:低薪、高工時、勞動強度大、職業傷害重、職場倦怠高,形成惡性循環,長照現場成熟人才持續流失,本國勞工不願進入,大量雇用外籍看護工,對照顧品質有絕對的負面影響。

照顧屬於勞力密集且亟需愛心、耐心之高風險行業,除非經營者去剝削員工及入住老人,方能從中獲取高利潤,否則利潤將從何而來?德國1995年實施長照保險,全面開放營利。長照工作者從1995年的32萬人,成長到2011年的95萬人,其中88%為女性。但長保造就德國非典型雇用型態的蓬勃,照顧工作者普遍處境惡化。日本2000年開辦長保,只開放讓營利業者經營「居家式」服務,但各界爭搶長照人力結果,導致出現前所未有的養護機構虐待案件。
韓國2008年開辦長照保險,也是全面開放營利。一年後,政府說,長保創造出的工作76%是照顧服務員的工作。但民間研究發現,長照機構裡照顧服務員的勤務為12小時兩班制的人數比率最高(44%),居家服務的照顧服務員,月薪未滿韓國基本工資水準(90萬韓元)者占全體的55%,批評「創造爛工作的無恥政府」。

台灣的托老托小政策,如果不能開創出「合理工作條件」的「照顧服務」就業機會,只是灑錢或創造爛工作,等於沒有看清前車之鑑,也終將無以解決台灣高齡少子與就業困難的本世紀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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