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文卿(環保技術服務業)
由於代處理台北市廚餘的堆肥場遭所在地的苗栗縣政府勒令停工,驚爆出台北市回收廚餘無處可去的問題。其實這是早從七、八年前原答應無償代處理台北市廚餘的台朔公司位在雲林的東勢堆肥場,因遭民眾抗爭而停工後,就曾出現過的問題,但卻延宕至今而再度爆發。當時採取的緊急應變措施是利用焚化廠之垃圾儲坑作暫存,並發揮脫水減量及初段發酵功能,隨後再移出另行進行後段完整堆肥發酵。由於成效尚稱良好,所以此做法就一直沿用至今了。
台北市與新北市政府長久共同的痛是,始終缺乏完善的廚餘處理設施,因此大半必須委外運至其他縣市代處理,浪費運輸成本且不符節能減碳目標。因此環保署前署長沈世宏任內推出在八里推動廚餘與汙泥共消化的計畫,但卻半途腰斬。沈前署長批評,我們現在的廚餘處理是「進步城市的落後作法」。此說法持平而論雖非十分公允,但對雙北這樣人口密集的都會城市而言,若要自行處理廚餘則採取工程化的厭氧消化將遠比開放型的方式更佳。但基於經濟性,必須確認可收集的廚餘量達一定的規模(日處理量約五十噸) 以上。且考量所回收廚餘的特性,適當的前處理(研磨、分離等)以及基質調配是必要的。因此,利用既有污泥消化廠的餘裕容量是很好的策略,而八里的試驗計劃就是探討這些技術問題,以做為未來放大推動的基礎,一旦中斷誠然是很可惜的事。
而在厭氧消化尚未能大力推動之前,國內所回收的廚餘目前約八成是採養豬再利用,另有約兩成是堆肥再利用。但養豬與堆肥再利用難道真的是落後的作法嗎?
筆者曾建議國內的廚餘回收應採取「全面性、多元化、因地制宜」的務實策略。「全面性」是指包括蔬菜果皮、剩飯殘羹等具再利用價值且不適焚化或掩埋者皆應全面回收;而「多元性」則包括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日本的食品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法也是如此);「因地制宜」則是應配合當地的條件來推動。舉例來說,某地養豬業發達,以廚餘替代飼料可降低飼養成本約三分之一以上,則適合給豬吃的廚餘經2小時以上的煮沸後,安全性應可無虞。至於養豬業排放糞尿產生的汙染問題仍必須嚴格處理,這與廚餘或飼料養豬無涉,因為豬糞尿的產生的污染量是相同的。但是我們反對本來並未養
豬的地區,為了消化廚餘卻特別去養豬,這就本末倒置了。
筆者也曾經建議,如果考慮到養豬業可以幫我們處理掉惱人的廚餘,則政府應該肯定其環保貢獻,僅需拿原來要投入廚餘處理的費用約兩成不到協助養豬業者,讓廚餘蒸煮、污染防治設備都能做得更完善,將是一舉兩得。如果國內仍然必須維持某種規模的養豬產業,則在玉米、黃豆等主要飼料成本高漲的今天,不要讓豬與人爭奪糧食,而以廚餘作替代飼料將是理想的資源再利用方式。
而由於廚餘性質之差異,無法提供養豬的廚餘做堆肥再利用也可並行不悖。目前很多堆肥場有臭味、汙水問題引起當地民眾抗爭,原因很簡單,受限於處理成本因陋就簡。我們必須坦白指出,堆肥醱酵是百分之百的環境工程技術,不能拿土法煉鋼的方式。若拿焚化廠嚴謹的設置標準與經費來做廚餘堆肥再利用,沒有做不好的道理。很可惜的是,現在處理廚餘的堆肥場大半是原從事禽畜糞堆肥工作的,污染防制設施大半因陋就簡,易遭受民眾抗爭。
廚餘是任何地區都會產生的,要採取那種再利用方式配合當地的條件,且兼顧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只要符合這個原則就不能說哪種處理方式較進步或落伍。我們樂見工程化的厭氧處理系統能早日在台灣實現,但現階段養豬與堆肥再利用兩條路仍不宜偏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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