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不賠會」走入歷史

出版時間 2014/09/11
國家絕對不可以「你敢叛亂,我就亂判!」
國家絕對不可以「你敢叛亂,我就亂判!」

行政院「不賠會」有個冗長的全名,叫「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董事長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但是外界對這個基金會知道的不多。成立十五年後的9月9日正式關門,沒有大吉。就像台灣不熱衷追尋真相,不堅持原則、價值一樣,留下一些外界也不會關切的惆悵。關門之前,媒體問我一些感想和看法。因為這個「不賠會」是我在立法院時催生的,如今寫份短短的祭文,似乎應該。

台灣不像南非、德國或中南美洲某些獨裁政權垮台之後,國家曾經致力於恢復正義,即所謂轉型正義。因為二千年政黨輪替,民進黨的新掌權者不是付出代價、有信仰的奮鬥者,而是由一群半路參與,務實的律師群享受權力。在務實者心中,「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何必堅持什麼轉型正義?說什麼追尋真相,徒增煩惱」。而國民黨是白色恐怖的製造者,當然不願從事轉型正義的工程。而且,蔣經國在結束戒嚴時,還制訂「國安三法」,剝奪了所有反抗者和無辜者恢復正義的權利。

在解除戒嚴後,國民黨勢力仍無可撼動,不只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仍在其掌握中。1997年由謝聰敏委員提出的「戒嚴時期補償條例」完全沒有立法的希望。雖然我知道絕大多數政治犯在長期囚禁後,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身心俱傷,出獄後窮困潦倒,無法工作者太多了。然我是立法的受益者,居於利益迴避原則,我不過問該法案。

有一天,我聽到老政治犯利足雨先生悲涼過世的故事,我才徹底拋棄利益迴避原則,直接介入主導,說服無黨籍立委林宗宏、國民黨陳傑儒和新黨李慶華一起合作,才通過該條例。
 
「不賠會」只是給了一點錢,讓老政治犯勉強度過幾年生活而已,他們不像老兵們有完善的晚年照顧。這是時代對老政治犯的無情、冷酷。

「不賠會」成立後,國民黨仍不承認他們獨裁統治有錯,賠償對象只能限於「不當審判」。去年我受泰源事件遺族之托申請死刑的補償,因為我從國家檔案找到蔣介石直接紅筆批示「如此重大叛亂案,豈可以集中綠島管理了事,應將此六犯皆判刑槍決」的證據。但,「不賠會」開會後,竟然以他們拿到的證據,證明該案於當年2月8日發生,4月3日一審判決,4月10日二審定讞,早於蔣介石的批示之前。林政則董事長還親自帶著法律處長翁大鈞,向我說明駁回決定。我聽完他們振振有詞的辯解,勃然大怒!完全失控,臭罵他們「4月3日一審判決,4月10日就二審定讞,連法定的上訴期十天都還不到,就死刑確定!這不是不當審判,是什麼!毒果樹理論你們懂不懂!」林政則董事長當場也覺得不妥,答應回去重審。日前從媒體上看到該會執行長倪子修枉法狡辯。提這個案例,只在說明「不賠會」官員的心態,仍是站在獨裁統治的一方!正義根本不存在他的腦海裡。

「不賠會」關門了,但我們仍會替「泰源事件」的烈士們奮鬥。暴力革命者,也應享有合法程序審判的權利!國家絕對不可以「你敢叛亂,我就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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