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養地讓財團點石成金

出版時間 2014/06/10
炒作房地產最細膩、獲利更豐厚的手法,那就是「長期免稅養地」。
炒作房地產最細膩、獲利更豐厚的手法,那就是「長期免稅養地」。

作者:王洲明(反賄選研究室負責人、臺中市常任選舉監察小組委員)

為何房價議題長期高居十大民怨之首?遠雄合宜住宅政商掛勾弊案,讓全民看盡箇中三昧;但炒作房地產有比此更細膩、獲利更豐厚的手法,那就是「長期免稅養地」。以下簡述此法在沙鹿地區精緻的運作經過。
 
找地,是炒房的前置作業。在地政客施政配合財團議題炒作,所推個案價格立刻翻轉。即使遇到開發不順遂、或徵收遇抗爭等變數,以致造成推案延宕,但只要政客施政作為持續配合該房地之議題炒作,建商即無懼延宕所造成利息成本的增加;因為持續炒作,地價依舊持續飆漲,絕對比購地成本所要支付銀行的利息要高出數倍。反正,抗爭總有終結時,只要政客與該案評委力挺護航,開發案遲早終將通過。但是延宕期間,年年開徵的「地價稅」,變成建商「持有成本」的負擔,故政客找到「地價稅」逃稅竅門,才能幫建商節省「長期持有成本」,成為財團威逼、政客頭疼的行政課題。建商預期地價會持續漲價,如果地價稅在政客幫忙下,可以長期免開徵的話,將形成「拖得越久、賺得越多」的局勢。如此一來,建商將開發延宕的利空、轉變成利多。
 
沙鹿鎮,因靜宜大學進駐與交通位置優越,是近年年台中市地價飆漲的指標區。財團在該區先購入無聯外道路、利用價值不高、地價低的大筆農地後,政客立即為其開闢道路,地價與房價立即雙漲,並且逐年必升不降。闢路後,所有公共設施(即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完峻後,依法應開徵「地價稅」。但區公所、都發局、建設局、地政局、台電、自來水等相關單位,由政客在幕後操弄該行政作業程序(意即杯葛),只要其中有一個單位不配合「聯合現場履勘」,即使該地段公共設施「已完竣」,程序上依舊屬「未完竣」地區,依法尚不得開徵「地價稅」;易言之,公設雖已完竣,在政客刻意行政迴護之下,仍可「免開徵地價稅」,讓財團可「長期免稅」的持續養地下去。
 
沙鹿鎮近廿年來開闢道路近百條,公共設施完竣地區之土地有三萬六千九百二十筆之多,在2010年卻有高達二萬筆未開徵地價稅。此漏徵弊端於七年前遭到揭發,漏徵雖長達約有廿年之久,依法卻只能補徵五年稅賦。在民代與民意雙重壓力下,該補稅五年之作業又分成五年(次)補徵。當稅捐機關啟動第一年(次)的補徵地價稅作業時,該鎮鎮長卻又忽然發函表示「因未辦理查定自來水及電力設施是否完竣,尚未確定公設已完竣…」。該鎮鎮長「更會同在地立委及糾眾陳情,為納稅人請命…經協調後,註銷該年(第一年)地價稅之補徵…」。此舉,是政客再度以行政手段故意干擾稅賦的補徵,亦證明政客過去犯法在先尚不知悔改,如今再度重施故技、知法犯法,公然向財團表態、也是公然破壞稅賦公平的惡劣行徑。
 
上述在沙鹿地區炒作房地產、卻又能免徵稅賦的荒謬案例,區區一個沙鹿區,其漏徵筆數以「萬」筆計算、其漏稅金額以「億」元計數。而讓財團在該地區免稅養地期間長約廿年的違法行徑,真的無一公僕發現?是不敢舉發、還是集體失職縱放?如此離譜事件,如非在地政客與該區各級官吏配合施作,焉能長期存在?如此炒作與避稅養地手法,全國也應非沙鹿一地僅有。
 
今年四月張盛和財政部長及張金鶚北市副市長共商打房、近日廉政署查辦葉世文八德合宜住宅弊案,除回應民間打房決心、打擊官商勾結之外,檢調單位也應針對全國各地積習已久的「免稅養地」惡風,一併列入查緝不法之列,以達加速打房、並肅官箴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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