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書課稅讓斯文掃地

出版時間 2014/05/07
對嗜讀者售得幾本殘編的小錢斤斤計較。豈非徒令斯文傷心?
對嗜讀者售得幾本殘編的小錢斤斤計較。豈非徒令斯文傷心?

作者:許映鈞(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這實在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如果說一個人把讀過的書拿去賣掉,算是「貿易」之所得,那其購書所費,應該算是「貿易」的進貨成本吧!我是否應當保留所有的購書收據,以備將來被政府課稅時,用以表明我的「進貨成本」其實遠高於銷售所得呢?再者,我寄書到讀冊網站的郵費,算不算是我的「銷售成本」而應予扣除呢?

進而言之,如果上網賣掉自己的舊書算是一種「貿易」,那我秉持分享精神的廉售,已經造成我個人財產上嚴重的「虧損」,稅捐機關可否容我抵稅、退稅呢?

販賣二手書,除非是專事買進賣出的二手書商,又或者是高價珍本古籍的買賣。不然一定是新書價昂,舊書價賤,怎麼賣都是虧本。這理應是常識,政府怎麼還能對一個虧本的人課以稅捐呢?

閱讀是我的興趣,嗜讀乃成癖好,蝸居無法藏書,無奈讓二手書出去找個新主人。有些送到舊書店,有些上網拍賣。難得有個網站針對舊書買賣提供一個方便的交易平台,我在此賣書,所得從未領回現金,全部又在同一個網站買書花光了!

想來敝人所為非但已促進書市之交易量,且於推廣閱讀文化之提升,亦容有微功。老實說,一般個人藏書再多,能有多少?售書所得真不過區區之數,政府又能從這邊收到多少稅款呢?

然而這樣的收稅行為,對一個書蟲的心理卻是很大的傷害!我本人在收得上述電子郵件的當下,非常的憤怒、無奈與反感。

想到先前服貿爭議中,政府未能妥善徵詢出版業界的意見,貿然簽署協定,造成知名出版人及作家們的劇烈反彈;文化部亦因此受到諸多指責。交通部與遠通公司間多年來的違約爭議,迄今從未追討到一分一毫依合約內容可得之違約金。更別提風風火火的核四爭議中,一再追加預算仍問題叢生的核四廠已費去三千多億的民脂民膏。

世情如此,卻對嗜讀者售得幾本殘編的小錢斤斤計較。豈非徒令斯文傷心?

此雖小事,但若是文化部視而不見,我們又有什麼可期待的呢?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