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吉聰(醫師)
昨晚,是個不平靜的夜。看著怒氣沖沖的學生們,打破窗戶,衝進行政院,宣稱要佔領行政院,但幾個小時後,再看著警察大隊人馬,奉命把學生們一個一個拉出來,看了這些畫面,說實話,我不知道哪邊是對的?抑或哪邊是錯的?我相信,暴力的舉止是不會被多數人所接受的,我也相信,不是在迫不得已的狀況下,警察單位是不會以強力的方式進行驅離,可是看到那些滿頭血淋淋的畫面,看到第一線醫療同仁傳回來,提及有民眾被鎮暴警察打到暈厥乃至在地上抽搐的訊息,我忍不住哭了,至少我知道,這樣是不對的。
我的朋友們跟我說,鎮暴就是會發生這樣的狀況,學生上街用衝撞的方式訴求,就得想到會有這樣的下場;也有朋友跟我說,警察的SOP就是比照軍隊那樣,要迅速使對方喪失戰鬥力,通常會先攻擊腹部,但是因為腹部容易保護,其次便會攻擊頭部;更有朋友跟我說,看看二十多年前的農民運動時,鎮暴警察就是這樣處理了。他們講的這些,我也都懂。只是,我不懂的是,依照鎮暴警察全副武裝的裝備,即使民眾身上藏有刀械,其實都不一定能對警察造成立即的生命危險(死亡),即使民眾丟擲汽油彈,燒燙傷的程度再快速處理下,也不盡然會造成永久性傷害,可是對於明顯沒有任何防備的民眾攻擊頭部,這樣是對的嗎?
我也不認為學生是對的,但是學生們即使不對,有任何理由去攻擊他們的頭部嗎?我相信我們醫療同仁看到血淋淋的場面,絕對遠多於警察同仁,可是我希望警察同仁能明瞭,我們在醫院要多緊急、費盡多大的心力,也不一定能救回一個腦傷的病患,因為神經是我們人體少數療癒很差的部位,一點點頭部的外傷,都可能留下無法抹滅的永久傷害,直接對準頭部攻擊,目的已經不是嚇阻民眾,你是要毀了他的一生!因此我不懂也不能接受,如果學生是妨礙公務,有需要去剝奪他們的未來嗎?即使犯罪都要循法律路徑來懲處了,為什麼可以不用思考,就直接以現行犯的理由,進行致命的一擊?!
所以,不管事件對錯如何,請警察同仁停止您們這樣的攻擊方式,如果這是你們學到的,請您們好好思考這樣做是否妥當,請不要說以往這樣都沒有死亡或是腦殘的案例,今天攻擊頭部即使只有千分之一、萬分之一腦傷的機會,都不應該去做!如果您們不經思考這樣做,即使您們是維持治安的人民保姆,那您們也是劊子手!
《即時論壇》徵稿
你對新聞是否不吐不快,《蘋果日報即時新聞》新闢《即時論壇》,歡迎讀者投稿,對新聞時事表達意見。來稿請寄 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 文長以500字為限,一經錄用,將發布在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區,唯不付稿酬。
請勿一稿兩投,本報有刪改權,當天未見報,請另行處理,不另退件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