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雞而不必殺雞的自由

出版時間 2006/04/18
想吃雞而不必殺雞的自由

這一陣子的確比較忙,朋友碰到我常說:「幹嘛賺那麼多?」這話對忙人來說,絕對是風涼話。我啼笑皆非。有些事很難一下子解釋清楚。只能說,人在江湖,若不想變成業餘,非得要時時接受挑戰才能進步,並不一定只是想賺那份錢。
我也不想虛情假意否認,說自己不愛錢。有人認為文人應該不愛錢,但因為環境因素,我自小就知道錢是必需品。
我是由祖母帶大的。她成長於經濟環境艱困的日據時代,當時女人想活下去只能結婚,祖父很少給她足夠的生活費花用,她靠當裁縫把爸爸送上大學。

祖母一直叫我不要浪費,要懂得存錢。我小時候曾問她:「存錢做什麼?」她說:「存錢你才會有錢。」「有錢不花有什麼用?」我問。她說:「當然有用。比如說,有錢你想吃雞肉鴨肉,就不必自己養雞養鴨來殺。你可以到市場去買人家已經殺好的雞和鴨。」
她最不喜歡殺雞殺鴨,一直到現在,她九十歲了,還常會在半夜裡忽然大叫:「我不要殺雞」之類的夢話。
她是個仁厚的人。我常看到她趁著她婆婆沒看到時,偷偷端了碗飯給外面的乞丐吃,為什麼要偷偷摸摸的?只因為沒有經濟主宰權。我知道我將來一定要有個工作──不要看別人臉色過活。
所以,對於錢,我自小有兩種理念:一,不必太有錢。二,不能沒有錢。
不必太有錢,讓我做自己。從二十歲開始出書之後,我曾經度過八年不暢銷歲月,寫書寫到每個出版社老闆都來勸我改變風格:「寫○○題材,學○○○,才會有人買。」好在我物欲不高,也有個工作養活自己。我心裡想的是:「你管我?我又不靠寫作吃飯。」
不能沒有錢─除了祖母的影響之外,我十四歲就獨自離家求學有關。當一個「外地生」,每月生活費有限。我生性叛逆,青少年時只要不聽話(如談戀愛、念爸媽不認可的科系),就會受到「削減生活費」的制裁,他們並不吝嗇,只是怕我有錢更會造反,這使我明白,哈哈,我可以用錢買到我的自由。在祖母說來,是「想吃雞而不用殺雞」的自由,對我來說,是我行我素的可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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