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醫病關係非常不對等,在醫師的眼中,只要非醫師的人都是無知的,尤其是病患更是無知,也不該讓他們知道太多,否則後果就是講不清,麻煩多。
一些開刀或重要檢查,常要沒有專業經驗的實習醫師去解說,拿著一份充分保障醫師權益的切結書要病患簽,只要出問題全與醫師無關。
醫師與病患及醫療團隊充分溝通是義務與責任,但許多醫界人士卻非常不以為然,常讓人感到高傲與無禮。醫師可以抱怨一切,但是絕不能對患者的病情講不清,而造成病患的誤解。記得在精神科時,就曾遇到一位由血尿引起的精神失常病患。他的情況就是在醫師沒時間解釋病情的情況下,驚嚇到自己有血尿,不明所以,使他由慌張變失常。
台灣醫療出事已非一兩樁,但每次有事,醫師界都說,絕對沒有他們的錯。醫師絕不是神,怎麼可能不犯錯?我們沒有人希望有錯,但有錯時,是否應該就事論事,不能因自己在專業有霸權就霸道。家屬「 無理取鬧 」 的同時, 我們是否該去瞭解,對於患者是否有做到充分溝通,患者與家屬明白醫師做任何處置的原因嗎? 是否告知家屬該注意什麼?有其他管道的處置可以防漏洞嗎?不講道理的病患與家屬是有的,但難道就沒有鴨霸的醫療人員嗎?
之前疑似SARS的發燒病患居家隔離,在家有沒有每天抽血?他的後續追蹤醫療充足嗎?急診或設備不足,甚至其他醫院不能支援等等理由,說真的,都不是可以犧牲人命的理由。
吳康文發燒,為何沒有因設備不足的因素做居家隔離,而周科長發燒疑似SARS卻因病房或設備不足或其他醫院不支援等理由而做居家隔離,難道只是院長是「 抗疫英雄 」之故嗎?
希望這推測是錯的,但如是真呢?我們想知道,醫院的處置有它前後的一致性嗎?或許還有其他因素所以留下吳康文,事情也不能這樣比較,如果大膽的提問:是周科長的死讓對吳這樣的個案做久一點的留院,是否較有道理呢?又如果這樣,周科長的死就算是經驗不足之下的犧牲,如果我們是他的家屬,可以接受嗎?
每個職業都有要冒的風險,空服員要擔心飛機失事,記者會被派去戰地。各種行業都有使命,憑什麼唯獨要特別看待醫護人員的神聖使命?當我們質疑它時,為什麼就會被點名質疑者的態度與動機偏差?醫師沒有存心要害人,但被家屬因質疑與不滿而被告,也是可以理解更是天經地義的事,只要把該說的說明白, 為何會打擊到士氣?媒體的報導實不實,自然有司法可調查,但是人命一樣重要,家屬不滿的情緒從哪裡來,難道都怪別人沒理性,醫師之間毫無道理地袒護與待人的霸氣,可以不被檢視嗎?
劉威良(旅德國護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