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區囤地開罰 最高5千萬

出版時間 2021/02/22
▲加工區更名為科技產業園區,以期不作為的企業可強制退場。資料照片
▲加工區更名為科技產業園區,以期不作為的企業可強制退場。資料照片

【林巧雁/台北報導】經濟部工業局近期將對加工區閒置土地未利用的企業首度開出罰單,初估開罰名單約10家左右,面積5公頃多,開罰金額估最高5000萬元。因應新法上路,加工區更名為科技產業園區主要有兩大項改變:一是賦予法律可強制拍賣閒置土地;另一是營運不佳的企業未提改善計劃可強制退場。

經濟部加工處副長劉繼傳解釋,過去企業進駐加工區須事先遞交投資計劃,但少數廠商沒有好好經營、甚至虧損,但無明確法源要求退場,現在修法賦予法源可要求廠商退場,將土地讓出給其他更需要投資的公司。至於退場機制的標準,仍需子法擬定。

催2年仍有10家沒動工

根據統計,2018年工業區閒置土地仍有214公頃,兩年多來工業局每月、每半年督促,統計至2020年底家數已大幅減少至10多家。業者去年底必須取得地方政府執照,並已開工、機器開挖,才能避免罰單。

加工園區內的廠商閒置土地未開發北中南都有,包含屏南工業區、彰濱工業區等,這將是經濟部首度對閒置工業地開罰。經部官員表示,業者無法開工的理由很多,有的以集團全球布局規劃為由,有的說是股東的問題,大多數拿武漢肺炎疫情當藉口,表示找不到工人;但台灣疫情並不如國外嚴重,工業局認為缺工並非真正的理由,實情是業者不願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