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近期經手大案不少,主委黃天牧強調從未接到關切電話。資料照片
近來爭議最多的大同案,黃天牧表示,金管會根據《證交法》和《投資人保護法》處置,包括打入全額交割、投資人保護中心提董事長解任之訴,以及援引「特別背信罪」移送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並取消自辦股務等,現在內部也正在檢討,未來是否對類似個案採取立即糾正措施。
對大同公司派指控市場派是中資,黃天牧說:「正一個個清查,但需要跨國監理,這部分會查比較久。」周玉蔻追問:「沒有行政院打電話?也沒有市場派的表姊?」黃再度強調,沒有任何人打給他。
至於台新金併保德信一案,周玉蔻則質疑,台新金之前想買紐約人壽,金管會以資本適足率不足為由駁回,這次怎麼看併保德信,黃天牧說,台新金沒有保險子公司,有助未來競爭力。
周玉蔻再問,台新金透露考慮釋出彰銀持股,變現來買保德信,是不是政府或公股逼迫台新賣股?甚至是用彰銀來換保德信?黃則說,自己是看媒體報導才知台新金要賣股,但目前台新金尚未提出申請。周另質疑,時任財政部長林全同意台新金買彰銀,是否覺得政府很沒信用?黃說不適合論述財政部當年決策,但應該有所本。
提及35年前、1985年春天爆發的「十信事件」,因十信發生擠兌潮,演變為台灣史上最大的金融弊案,當時進入金融司負責國銀業務不到1年的黃天牧,曾遇到1位年邁存款戶帶著孫子陳情,老太太聲淚俱下、跪求保護祖孫相依為命的存款,那一幕至今仍記憶猶新。
黃天牧說:「我心裡感受深刻,也是第一次不是從教科書中體會,監理機關呵護存款的責任。」這事件給他的最大體會是,負責監理工作的人,對存款戶、投資人和消費者,都是一份重責大任,一定要善盡職責。他坦言,金管會主委這位子有很多資源權力,但另外一面就是責任,要確保金融穩定、市場發展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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