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齡社會 顧立雄提3大解決方案 長照險結合實物給付

出版時間 2019/09/27
對於台灣將走向超高齡社會,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左)提出3項解決方案。
  資料照片
對於台灣將走向超高齡社會,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左)提出3項解決方案。 資料照片

這是顧立雄首度明確提出,將長照險結合「實物給付」保單,且建議給付內容是「安養機構」,類似療養院;但因由保險業投資、有商業保險概念,會更趨向「產業化」,不再是如目前「六人擠一間房」基層保障,而可能會走向提供更好醫療照護的保障。

除「實物給付」保單外,第2、金管會鼓勵建立一個托幼扶老的「日照中心」。顧立雄說,社區中有托嬰和日照中心,讓有一定生活自主能力的老人,可以白天送過來、晚上回家,在一個日照中心,大家共同照顧。他認為,在可預見未來這是一個趨勢,可以鼓勵。
顧立雄說,目前比較大的問題是「土地成本」,都市成本高,若政府可以釋出學校用地,去解編地目、來設日照中心並和托幼結合,讓民眾可以在社區中就近送去,就用BOT方式來做,例如目前基隆就有一個BOT方案。
第3、若土地解編了,那誰來蓋日照中心?顧立雄說,若政府要自己做,財部可以發行長期建設的「功能性公債」,讓保險業來投資。
顧立雄說,方案2和3,金管會都已向財政部建議,因為土地釋出涉及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並不排斥這樣的概念。
顧立雄昨天參加「高齡國際趨勢論壇」做專題演講,提及未來7年後,台灣恐將變成超高齡社會時,他說,現在長照險賣不好,是因為保險業無法有「一條龍」服務,老人買了以後、最後還是只能拿到現金,這也是長照險保單的最大問題。
他說,長照險是為了保障老人失能失智時,可以得到照護,「到了給付條件時、失能需要照顧,老人需要的不是錢」。
目前《長照機構法人法》規範,住宿式的機構只能用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型態,要保留30%盈餘,若要讓保險業進駐,只能用社團法人投資,但社團法人限制很多,例如董事席次只能佔1/3、還要保留盈餘,但金管會對保險業有安全、收益性、和流動性要求,但保險業在收益性這塊做不到,因此無法去投資,在住宿式長照根本無法做。

此外,顧立雄也說,金管會研議將讓「保單活化」的轉換標的,從目前可以轉成醫療險、長照險、遞延年金險外,再考慮增加「適格年金」,和「實物給付保單」,例如靈骨塔保單,目前已在規劃中。他說,保單活化研議降低保費,例如降低附加費用率或是調高責任準備金利率。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