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被內部員工檢舉,租賃貸款數10億元,給1家以經營不動產為主的三寶建設,但永豐金大股東永豐餘(1907)和元太科技(8069)卻被發現也投資三寶建設海外紙上公司,等於三寶建設是永豐金的利害關係人。
據了解,證交所已啟動調查永豐餘和元太科技,是否有投資三寶建設這家海外紙上公司GIANT CRYSTAL,而檢查局也介入了解永豐金在香港的租賃公司,核貸給三寶建設的過程是否合規。
永豐金昨日舉行花蓮分行開幕,面對外界詢間此案,永豐金表示,先前鼎興案後,永豐銀從上到下重新檢視利害關係人交易及借貸,其中董事長何壽川的自我要求最高。永豐銀行代總經理魏哲弘也指出,「適法」是銀行第1道防線,「永豐銀行每個人包括我在內」,都全面檢視關係人。
永豐金控投資長莊銘福說,永豐租賃貸款給三寶集團先前已有完整聲明,等到金管會檢查局調查結果出來,「你們(媒體)就知道我們公司沒有違反任何程序」,不過,目前金管會金檢仍還在進行中。
永豐金進一步表示,授信前對於授信對象及其負責人進行利害關係人檢核,此案公司及其負責人均非永豐金控利害關係人。對於不實的造謠與指控,永豐金將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
永豐餘聲明昨晚聲明,強調永豐餘與三寶建設集團唯一存在的交易,僅係子公司「永豐餘全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Giant Crystal Universal Development Inc.」所發行之公司債,相關交易均定期揭露於本公司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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