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險變革 投保睜大眼

出版時間 2016/02/27
重大疾病險的定義與理賠在今年起有新規定,能更確保民眾權益。
重大疾病險的定義與理賠在今年起有新規定,能更確保民眾權益。

過去的重大疾病險在部分疾病理賠定義未明確的情況,保險公司與保戶對理賠的定義不同,多有爭議。金管會今年1月推行新重大疾病險後,依照重大疾病的輕、重度分成甲、乙兩款保單,提供給保戶選擇。

所謂的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慢性腎衰竭」、「癌症」、「癱瘓」及「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等7項,惟為了符合醫學上的精準用法及科學技術進步所產生醫療方式改變,特別將部分項目名稱進行調整,其中把「心肌梗塞」調整為「急性心肌梗塞」;「慢性腎衰竭(尿毒症)」調整為「末期腎病變」、「腦中風」調整為「腦中風後殘障」;「重大器官移植手術」調整為「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除項目名稱的調整,也把其中4項重大疾病如「急性心肌梗塞」、「癌症」、「腦中風後殘障」及「癱瘓」等項目再區分為「重度」與「輕度」兩個等級。
依保障範圍不同而區分為「甲型」與「乙型」兩種,「甲型」是指重大疾病保險針對4項重大疾病項目提供定義達「重度」重大疾病保障;「乙型」則是同時包含「重度」與「輕度」重大疾病項目保障。
中國人壽行銷企劃部協理許鴻儒提醒,民眾購買新制重大疾病險時,需特別留意投保是「甲型」或「乙型」的商品類型,且投保前記得先詳閱保單條款各項約定。
針對醫療類型保單的投保組合,新光人壽行銷長李正偉建議,民眾可考量個人需求、家族病史以及經濟負荷能力後來進行搭配。例如罹患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為例,住院、手術等花費可以搭配「日額型醫療險」、「手術醫療險」;如遇需器官移植則所需花費龐大,可搭配「實支實付醫療險」來支付。

癌症方面可輔以防癌險擴大防護網,增加出院療養保險金、放射線及化療醫療保險金等保障。而腦中風、癱瘓、腎病變則建議殘扶險來按月填補經濟缺口等。
關於民眾申請理賠,李正偉則說,需留意3個重點,首先是確認保障範圍及期間;其次是確認已過免責期,多數壽險公司的免責期多為3~6個月;第3完整提供就醫紀錄與資料。
此外,李正偉也提到,民眾投保重大疾病險時,同時要據實告知業務或承保人員自己的健康狀況、家族病史等,以避免發生拒理賠狀況。

★項目 ◎內容摘要
★確保保障範圍與期間
◎先了解所罹患的重大疾病,是否符合保障的定義和範圍
★確認免責期
◎申請理賠金時,需留意是否已過免責的等待觀察期,各壽險公司規定不一,平均免責期為3~6個月
◎在免責期內,保險公司不理賠
★提供完整資料
◎申請理賠時可先向投保的保險公司詢問要準備哪些資料
◎備妥理賠申請書、身分證明、醫院診斷證明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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