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網銀及P2P 暫不開放

出版時間 2015/06/02
台灣各銀行均有網銀業務,純網銀不急著開放。蕭榕攝
台灣各銀行均有網銀業務,純網銀不急著開放。蕭榕攝

曾銘宗說,國外純網路銀行中僅美國Discover Bank(發現者銀行)發展得好,其他的業務或市佔率都不大;而P2P借貸平台,如中國有1600~1700家,但詐騙或倒閉者就佔了1/3,問題不小。

他說,純網路銀行是否開放,需考慮如台灣有39家銀行、加上農漁會,合計近300家,總行這麼多,分行更達3000~4000家;其次,各銀行目前均提供網銀服務、行動支付也很普遍,若開放後,誘因可能不夠大。
至於P2P借貸平台部分,他也說,台灣基層金融普遍,各銀行也做消金業務,P2P在台灣發展空間不大,目前外界沒有此呼聲、目前也沒急著要開放。
為因應國際趨勢,金管會在3月初宣布,將研究開放「純網路銀行」和「P2P借貸平台業務」的可行性。曾銘宗說,當時是觀察到網路銀行發展已是國際趨勢,須了解國外發展、再看國內金融市場需求,預先做研究。
曾銘宗說,純網路銀行中,以美國Discover Bank(發現者銀行)最成功,他是信用卡公司轉型做網銀,僅做消金和學貸,但去年淨值報酬率(ROE)達25%,資產報酬率(ROA)2.9%,經營績效不輸實體銀行。
中國的網路業龍頭騰訊,去年也成立純網路銀行「微眾銀行」,也是沒有實體通路,完全透過網路平台與客戶對接的商業銀行。

據研究,這些純網銀的特色是,僅以消金業務為主、業務量小又單純、市佔低,仍以存放利差為獲利來源,而如日本則以銀行業另設副牌,再新設純網路銀行,拓展另一塊市場業務。
銀行主管則說,目前各銀行均已有網銀業務,是否需再另設一家公司,單純僅做「純網銀」,似乎無需求性;若針對非銀行業者,如網路平台業,目前也已開放第3方支付,若要跨足網銀,資本需求壓力可能較高。
P2P網路借貸平台部分,如英國屬於借貸雙方透過平台撮合,完成交易;美國則是由銀行介入,銀行先借給資金需求者(貸方),再以債權憑證賣給平台,由平台業者轉讓給投資方(借方),好處是銀行介入,平台業者更便利。
中國P2P家數多,但倒閉或詐騙者也多,僅中國陸金所較大,由陸金所保障借錢者(貸方)風險,借錢不會倒帳。
銀行主管說,在台類似的模式如永豐銀的標會平台,但至今規模小、量也不大,主因還是台灣消金業務發達,提供小額信貸、信用卡預借現金便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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