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宣布最新欠稅限制出境規範,約3/4欠稅戶可望解除出境限制。資料照片
賦稅署副署長許碧珍說,個人欠稅300萬以上、未達千萬元,除非有隱匿財產意圖,或符合出國頻繁、長期在國外、行蹤不明其中之一條件,才會限制出境。至欠稅超過千萬以上巨額,則一定要限制出境。
官員說,國外沒有對欠稅的人限制出國,國際人權團體一直批評台灣沒有人權,有些人經營狀況不好,做生意失敗無法還錢,因此財政部新增更多限制出境的標準。
公司方面,若欠稅200萬以上未達600萬,未確定欠稅金額300萬以上未達900萬元,若無逃稅意圖可解除限制出境。
營利事業欠稅600萬以上未達2000萬,未確定金額900萬以上未達3000萬,若符合常出國、常在國外、行蹤不明其一條件,且隱匿處分財產才會限制出境。公司欠稅逾2000萬,未確定金額3000萬以下強制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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