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協議 工總:建立仲裁制度有保障

出版時間 2012/08/11
工總理事長許勝雄肯定兩岸簽署投保協議,未來台商在中國若遇爭端,可至第三地仲裁,更能保障台商權益。
工總理事長許勝雄肯定兩岸簽署投保協議,未來台商在中國若遇爭端,可至第三地仲裁,更能保障台商權益。

許勝雄表示,中國目前有5萬家台商,投資金額上看2000億美元(約6兆元台幣),過去台商透過第三地到中國投資,不但合作上常遇糾紛,地方政府也常在經濟發達後,強制收回賣給台商的工廠用地,一直是台商的困擾。

如今投保協議對台商提供極大助益,尤其是仲裁制度,過去發生糾紛時,只能在中國仲裁,又是中國的仲裁員,對台商不利。未來台商在中國若遇業務糾紛,若可至台灣或第三地進行仲裁,比過去只能在中國尋求仲裁好很多。
石化公會理事長陳武雄則表示,投保協議對台商絕對有正面幫助,就像兩岸簽署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後,今年1月起因關稅降低,台商省下中國關稅46~50億美元(約1380~1500億元台幣),陸商來台也省下關稅10億美元(約300億元台幣),可看出是正面的。

至於國內出口與景氣不斷下滑,陳武雄認為是半年前種下的,朝野一定要停止內鬥,不能先油電雙漲後、還要課證所稅,不但時機不對,對民眾與企業也造成傷害。
陳武雄呼籲政府,要認真創造和諧穩定、有競爭力的發展環境,如此才能讓景氣回溫。
許勝雄則認為,政府應分為短中長期來處理,短期包括調降出口匯率、祭出優惠關稅;中長期則可建立完善的自由貿易協定架構,吸引日商到台投資、台商回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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