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不到1000元,帳單下月繳,甚至2個月後繳,金管會認為銀行需說明,卡友沒繳錢時,循環起息日如何計算。蕭榕攝
去年6月北富銀推刷卡不到1000元,當期免寄帳單,卡款延到下月合併繳,聯邦銀9月跟進更加碼多1個月,小額卡款可2個月後再繳,新光銀原訂今年起單月總應繳金額低於1000元,改合併下月繳,已研擬暫緩上路。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說,已請銀行公會討論,包括消費者權益如何兼顧,及是否有違反法令規範。依信用卡定型化契約,信用卡帳單需每期遞發,金管會認為「每期」定義應是每月,而非每季或2個月。
金管會主要關心3大部分,卡友逾期沒繳的資料,銀行報送是否有時間落差?若卡友2個月後又沒繳錢,循環息起息點,如何計算?若未來利率走升、墊款成本升高,銀行又想回到卡友按月繳款,現有卡友權益如何處理?
銀行主管說,以超商代收卡款1筆銀行得支付10元來看,若每月有18萬戶小額帳款卡友,次月再繳,月省180萬元,還不包括寄實體帳單信封、郵資成本。
聯邦銀信用卡協理陳妍年說,即便不提供小額帳款帳單,也會按月發送簡訊,僅對小額卡款者,從按月改為按季送帳單,卡友可隨時來電取消,回到按月繳。目前聯邦銀共13萬小額卡戶適用,約7000萬元刷卡金,每筆約540元。她說,就算2個月後卡友沒繳錢,聯邦銀起息日也是從第3個月入帳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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