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全額保障 擬延長或保300萬

出版時間 2009/02/10

國際金融動盪,為了達到銀行挺企業的政策,金管會主委陳冲在1月19日召集42家本國銀行提供意見,當時有銀行建議,存款全額保障期限,可延長為3年,也就是全額保障期間可以到2012年才落日。
同時,亞太鄰近的其他地區,也將存款保障期間拉高為1~2年,像香港、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等國要到2010年底落日,泰國到2011年8月落日,相較於台灣全額保障期間僅到2009年底,其他國家保障期間比台灣長約半年或1年不等。

金管會官員表示,自從上次銀行團提議,將存款保障期間拉長,金管會就已經開始考量此問題,不過目前尚未有確切方向。
官員表示,目前研擬方向有2,第1是延長期限,半年、1年均是評估方向,但目前尚未定案。
第2則是在2009年年底,存款全額保障退場後,存款保額不會一口氣降到法定的150萬元,而是先降到300萬元,再緩步調降到150萬元,讓存款人不會有立即性的恐慌,同時銀行也有喘息空間。

據金管會統計,90%以上的存款戶,存款金額都在300萬元以下,所以若將保額降至300萬元,存款人的權益影響不大。
金管會是在去年10月上旬,先宣布提高保障額度到300萬元,之後再提高保障到無上限,這2項政策都是因民營銀行的存款大量流失,金管會所採取的非常手段,期限皆到今(2009)年底為止。據了解,金管會目前的方向,可能是延長或提高保額,第2季季底前,應有明確政策出爐。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蘋果》全新四大主題新聞信 盯緊疫情及重要新聞 訂閱完全免費
點我訂閲新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