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書畫重點 減少糾紛

出版時間 2007/09/04
專家建議,買保險時請業務人員在要保書上畫出明定事項,可減少保單糾紛。張界聰攝
專家建議,買保險時請業務人員在要保書上畫出明定事項,可減少保單糾紛。張界聰攝

【吳靜君╱台北報導】保險業務員為了拉保單,嘴巴講得天花亂墜,民眾要如何確保自己的權益?遠東銀行財稅顧問林信成表示,如果民眾要買保單,除了善用10天的審閱期之外,如果業務人員、理專所告知的好處,正好是符合保戶所需要的話,要請業務人員在要保書上畫出,確定為契約上明定,就會減少保單糾紛。

今年金管會大舉針對「保險銷售」項目金檢保險公司,並進行裁罰。根據統計,2005年金管會裁罰保險公司才2件800萬元,2006年增加至3000萬元,今年1~8月,就懲處5000萬元,比起去年1整年裁罰還多。
壽險人士表示,最容易出狀況的,除了投資型保單要保書與報金管會不同之外,業務人員喜歡把投資型保單報酬率與定存比較,尤其是連動債的部分,但是實際上定存解約只是利息打折,但是連動債解約本金就會損失。
另外,法令規定不能擅自更改被保險人,但是買連動債,繳費期間如果身故,就必須給付,屆時保戶本金就會有損失,但是保險公司可能在口頭上告知保戶可以更改被保險人,或者遞延給付,這些都是於法不符。
近期除了三商美邦被金管會開罰240萬元之後,並且裁撤通訊處,以及6個月內禁止新設通訊處,台壽保也因為保單的要保書與報部文件不同,被金管會裁罰,原本裁罰金額達120萬元,但是協調之後,僅剩60萬元,對此台壽保表示,金管會近期的確來做業務檢查,但是查核報告尚未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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