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賣地換現金 30萬筆無主土地 可望標售

出版時間 2007/01/05

【王姵雯、郭及天╱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祭祀公業條例草案」、「地籍清理條例草案」,賦予政府主動介入處理專為祭祀祖先用途的土地與田產,及清理目前權利不明的土地,總計有近30萬筆土地,可因這2個法案的通過而解套;其中,光是權利不明的土地公告現值即高達6兆元,若屆時政府全部成功標售,以政府總預算每年2兆元來說,可支應3年。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祭祀公業土地初估約有6.4萬餘筆,土地面積超過1.39萬公頃,至於土地地籍未明的土地則粗分為5類,共有23萬筆土地,公告現值約6兆元,也就是說,全國將有30萬筆土地產權將被解套,屆時不但可增加土地稅收,也將促進國內土地交易活絡,由於朝野共識高,法案可望在本會期通過。

根據「祭祀公業條例草案」相關規定,如果祖傳專為祭祀祖先用途的土地與田產等,沒有在3年內辦理登記,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可代為標售,所標售的土地價金存放於保管款專戶之日起10年內,權利人得檢附證明文件請領。
都會區精華土地一地難求,過去建商須向縣市政府申請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確認歸屬的無主土地整合,積極拍賣將會減少目前冗長的整合程序,但因此類無主土地多位於偏遠地區,精華區大量土地釋出數量將有限。
長虹建設研發部副理李耀民表示,目前無主土地除少數較大型方正基地外,多分散、或屬於持分及畸零地、公設用地、道路用地等,對於建商開發除非有整合需求,否則效益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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