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享紅利積點 暫不喊卡

出版時間 2006/09/15
銀行公會昨通過刷卡將繼續送紅利積點,不過,消保會建議雙卡循環息起息日應由現行的入帳日改為繳款截止日,此舉可替民眾省下不少荷包。張界聰攝
銀行公會昨通過刷卡將繼續送紅利積點,不過,消保會建議雙卡循環息起息日應由現行的入帳日改為繳款截止日,此舉可替民眾省下不少荷包。張界聰攝

消保官雖力挺取消紅利積點,但建議兩大議案,銀行公會也正努力斡旋中。與會主席透露,消保官相當堅持,斡旋結果可能不如如預期。包括雙卡循環息加上違約金後,利率不得超過20%上限;以及民眾刷卡起息日,將由現行多家銀行實行的「入帳日」改為「繳款截止日」,此舉可替民眾大省至少30天以上的利息荷包錢。

目前各銀行信用卡或現金卡均綁有違約金條款,即民眾延滯繳息,就需支付一筆借款金額3~5%的違約金,若加上目前雙卡循環息平均為18%,換算年利率後早已超過20%的民法上限,消保會認為甚不合理。
其次,各銀行起息點多以「入帳日」(指銀行代替持卡人給付款項給特約商店,約是民眾刷卡後3日)為起息基礎,一旦民眾未繳清款項,銀行算循環利息就會回溯至入帳日起息,比以「繳款截止日」(持卡人每期繳納應付帳款最後期限日)起息,還多至少30~45天,等於民眾得多支付超過1個月的利息支出,消保會也認為不合理。
銀行公會昨邀集48家信用卡會員銀行,針對金管會研擬信用卡取消紅利積點、國內不得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個人信貸上限等方案,進行討論。在消保會認為,取消紅利積點可能有損消費者權利下,也與銀行業者站成一線,反對刷卡紅利積點喊卡。

銀行端均建議金管會,需將《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第24條「新核發的信用卡不得給予紅利積點」刪除,同條款「銀行不得在辦卡、核卡、開卡及刷卡時給予持卡人贈品或獎品」中的『刷卡』部分刪除,也就是說,銀行公會擬建議金管會,仍維持民眾刷卡有贈品,且還是可有紅利積點可拿的現況。
目前銀行業有所謂的「一砲四響」,即為了刺激消費者辦卡、刷卡,從辦卡、核卡、開卡一路送到刷卡禮,共送4次好康,若全面禁止,銀行擔心發卡業務「急凍」,希望維持最後一道刷卡禮且不禁止送紅利積點。
不過金管會認為,信用卡應界定為消費支付,非融資或變相成為鼓勵消費的工具,希望各銀行做好內部控管,而針對部分爭議較大的條款,由銀行公會提出各種建議案併呈後,將再召開公聽會,才會作最後的政策定調。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