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昨日上午召開董事會,同意曹興誠請辭董事長,胡國強升任董事長,此次高層人事異動,較日前曹表示3月才退,提早許多。對曹、宣遭檢方提出公訴,聯電也在股市觀測站上直言,此案與兩岸特殊關係與政治有關,無關曹、宣2人正直與操守。
依《刑法》背信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去年遭檢方以100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的和艦科技董事長兼總經理、前聯電協理徐建華,及其他24名被告,則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起訴書中指出,曹興誠及宣明智為了在競爭激烈的中國晶圓代工市場,取得領先優勢地位,在2001年違反政府政策,與美籍華人Franky Yu謀議,以策略聯盟方式透過第三地,在江蘇省投資設立8吋晶圓廠,即為和艦。
檢方也查出,聯電以「出售8吋晶圓舊線生產設備」名義,將相關8吋晶圓生產設備,轉運予和艦,並與和艦簽立代工合約,且為確保這條生產線能如期交貨,聯電也派員協助和艦建廠、投產和接單。
曹、宣2人故意隱匿此事,也沒有在董事會正式提案討論,未依《商業會計法》及《證交法》規定,公開相關資訊,讓投資大眾知悉;且隨後曹即指派宣,督導執行、並由鄭敦謙和徐建華,充任和艦董事長與總經理。檢方掌握聯電違反規定證據,包括聯電提供定單和技術,讓和艦產能利用率,在短期內達到95%。
投資人保護中心總經理詹彩虹表示,在接獲起訴訊息後,已著手研究如何替投資人進行求償,不過,詳細求償方式,必須了解起訴書內容才能確定。
此外,詹彩虹也強調,聯電事後接受和艦15%股權,計算基礎與理由也都有疑義,只要有損及投資人權益,投保中心絕對會力爭到底。
另外,經濟部長何美玥也表示,她會指示投審會向地檢署了解起訴書內容,若當中有實質證據,顯示違反行政法規,像是技術輸出或違法投資,就可直接裁定行政罰,不必等判刑確定才處理。
和艦以英屬維京群島橡木聯合公司名稱登記投資
和艦8吋廠開始量產
檢察官至聯電台北、新竹公司及宣明智家中搜索,並拘提和艦董事長徐建華
曹興誠在報紙刊登聲明,澄清未投資和艦,但證實和艦使用聯電技術,並大肆抨擊台積電、中芯及檢察官
聯電寫信給全體員工,安撫員工心情,並質疑檢察官與台積電關係
小股東控告曹興誠背信,地檢署併案偵辦,曹興誠列被告
檢察官開始傳訊涉案人,曹興誠秘書施美芳以證人身分被傳訊
聯電再度刊登「告股東書」,將以技術作價取得和艦15%,要求政府協助取得股權之行政事宜。同日,曹興誠離台赴美
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和艦案不能就地合法
金管會約談曹興誠,隨後處分300萬元罰款
檢察官分別傳訊曹興誠、宣明智,不過2人請假
曹興誠表示和艦贈與股票已歸聯電所有
曹興誠、宣明智分別赴地檢署應訊
曹興誠爆料1/25晉見總統報告聯電在和艦的規劃,並獲承諾給予協助
聯電第3度刊登廣告,說明股東會已決議支持曹興誠等人協助和艦成立案
新竹地檢署起訴曹興誠、宣明智等人;曹興誠趕在上午10時消息發布前召開臨時董事會,曹、宣2人辭去正、副董事長及董事職務,被聘任為榮譽正、副董事長兼高級顧問,得列席董事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