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表示,博達案求償原則是「該求償的,不要放過」。資料照片
【周靜紫╱台北報導】投資人保護中心對於博達案第二階段求償,本周將明朗化。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昨日表示,博達案在與承銷證券商達成行政和解,並獲得賠償後,將有第二階段求償,包括財報簽證會計師、銀行、博達公司董監事等,均在求償名單中。
呂東英表示,目前向承銷證券商求償,所追回的款項只佔投保中心登記求償的2成;但加上第二波求償,以及博達海外財產可追回部分資金,總計博達求償案預估可追回4成款項。
投保中心日前向負責博達上市、現金增資、海外可轉債(ECB)、海外存託憑證(GDR)的證券商求償,包括京華證券(現為元京證)、富邦證券、華南永昌證券、金鼎證券等,共計達7810.3萬元。呂東英表示,要讓券商知道:「沒能力賠,就不要接這生意。」
此外,金管會已懲處的博達歷任簽證會計師,包括勤業眾信會計師李振銘、王金山,安侯建業會計師蔡添源、游萬淵等,也已進入求償階段。
呂東英指出,因為國內尚無法人會計師事務所,因此求償對象為會計師本人。目前會計師已同意以民事賠償的方式,進行和解。
呂東英表示,博達案求償原則是「該求償的,不要放過」,因此,除了承銷商之外,會計師、函證銀行、博達董監事等,都將在第二波求償之列,本周內將可定案。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