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學未成行索賠有管道

出版時間 2005/01/24
財政部保險司副司長陳惟龍表示,通過「海外遊學履約保證保險」後,學子出國留遊學更有保障。黃競鋒攝
財政部保險司副司長陳惟龍表示,通過「海外遊學履約保證保險」後,學子出國留遊學更有保障。黃競鋒攝

【周靜紫╱台北報導】未來民眾參加留、遊學團,因業者發生財務問題,而無法成行者,將有索賠管道了。金管會保險局通過「海外遊學業履約保證保險」,即日起各產險公司均可受理投保。
保險司副司長陳惟龍表示:「民眾選擇留、遊學團時,可要求業者出示保險證明,以免繳交團費後,被財務不佳的業者惡性倒帳。」

陳惟龍表示,「海外遊學業履約保證保險」的最低投保金額為1000萬元,保費依遊學業者的營業規模、分支機構多寡、財務債信狀況、員工人數及遊學服務項目等附加費用不一,以保額1000萬元估算,保費將是純保費11700元,再加上附加費用。
陳惟龍表示,履約保證保險是指,海外遊學業者在保險期間內收取遊學費用後,卻因財務問題無法履行原定契約,使得所安排或組團的遊學行程無法啟程或完成全部行程時,將可獲得理賠;換句話說,未來民眾遇到倒閉、但有投保履約保證險的遊學業者時,將有保險理賠金可索賠。

另外,遊學業者在行程出發前,必須出示證明已投保履約保險,民眾權益也必須在保險契約條款中特別約定,並發放「保險證」給遊學團員。陳惟龍指出,保險證必須詳細記載保險期間、保險範圍及金額等。
不過,因戰爭、類似戰爭行為、叛亂或強力霸佔;罷工、暴動或民眾騷擾;核子反應、輻射或放射性污染等,造成留、遊學行程中斷者,則在除外不保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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