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雄過招
台灣大、遠傳是在7月26日下午,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控告中華電,粗估民事訴訟求償近5億元。相較於台灣大董座蔡明忠從一開始就打算強勢興訟,遠傳董座徐旭東原本態度保留,傾向私了的意味濃,不過經過逾1個月的協調,3方和解已有漸露曙光的跡象。
據了解,本來中華電對於對簿公堂的態度相當強硬,強調一切依法公事公辦,主要原因在於目前交通部官股持股仍高達6成,如果貿然私下和解,未來中華電董座賀陳旦等高階主管,在面對交通部、立法委員等主管機關的審查質詢時,恐將無足夠的論述和著力點。
受到國營事業的包袱影響,使得中華電在與民營業者的談判過程備感吃力,不過近來賀陳旦態度已有轉變,幕僚也積極研擬相關的反制動作,像是加大與民營業者間網路互聯的協商障礙、接續費用漲價,甚至考慮向電信總局提出市話撥打行動電話,應改由發話端定價等措施作為回應,以戰逼和的意味濃。
在網路互聯協商的機制方面,由於民營業者不管是行動電話還是市話固網,透過中華電機房代轉的機率逾5成,固網網絡占的比例更高,甚至多在9成以上,每年各電信業者的工務部門必須就轉接路徑、網路設定等進行互聯協商,平均每1至2個月就必須開會討論。
據了解,中華電除了考慮將加大在互聯網路上的溝通障礙,同時也醞釀在代收帳款方面祭出漲價要求,中華電副總經理張豐雄指出:「市話撥打手機,不僅大多透過中華電轉接,就連出帳也幾乎都是中華電為代收。」
中華電方面指出,目前用戶用市內電話撥打行動電話,通話費率是由大哥大業者定價,帳單費用都是累計列在市話帳單上,加上中華電目前固網市場市占率逾9成,使得中華電還得替民營業者代收電話帳款。
中華電方面認為,扣除網路接續費用不說,其餘包括代印帳單、代收款等費用,民營業者每1用戶僅支付0.3元,對中華電來說根本不划算,未來考慮調漲至1元上下。
此外,中華電也有意爭取通話費率改由發話端定價,中華電指出,現行市話撥打手機,平均每分鐘要價6元,比手機網內互打平均每分鐘2元至4元還貴出許多,從照顧消費者權益的角度來看並不合理。
對於中華電頻頻出招,台灣大表示,目前3方私下談判次數頻繁,台灣大媒體處處長阮淑祥說:「中華電曾提出賠償條件,不過跟我們的損失金額相差太大,目前仍無共識。」
據了解,中華電除了積極找經營非法話務的神廣董事長、現任立委林文郎出面,在賠償金部分,大約只願意負擔1.5億元,與民營業者的5億元落差不小。
●2001年12月
中華電開始替神廣、信鴿等2類電信業者進行話務轉接
●2002年3月
台灣大等民營電信業者發現話務量和應收帳款出現大幅落差
●2002年5月
民營業者多次去函中華電要求阻斷未果
●2003年9月
電信總局正式裁定中華電不得轉接
●2004年3月
中華電正式阻斷,不再替神廣等業者進行轉接
●2004年6月
台灣大、遠傳聯手申請證據保全,查扣相關資料
●2004年7月
台灣大董座蔡明忠堅持興訟,26日遠傳、台灣大正式提告
●2004年8月
3方多次召開協調會議,但在賠償金方面仍僵持不下
●2004年9月
法院定於11月2日正式開庭,3方私下和解機率高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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