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業撤回股利

出版時間 2004/07/14

【陳建彰╱台北報導】精業5.04億元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案,因2度遭證期局停止生效,昨天金管會已核准申請撤回。

精業原本申請以盈餘及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5048萬股,金額為5.04億元,不過因為員工分紅比重占盈餘轉增資金額的100%,證期會認為對投資人權益產生影響,要求公司提出說明。由於兩度遭證期局停止申報生效,公司決定撤回,並於昨天獲得金管會核准。
至於威盛申請以1.9億元盈餘作為員工分紅配股,並以6.29億元資本公積分配0.5元股票股利,在7月2日曾遭證期局以員工及股東配股不均為由,予以停止申報生效,經過該公司在9日提出補正後,將在7個營業日後申報生效。
而億泰(1616)申報發行第1次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4億元,因該公司對此次募資計劃內容是否已列入財測的記載事項不充分,昨日也遭證期局停止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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