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維歆/台北報導】27歲雞排妹(鄭家純)日前控告醫美機構「元和雅診所」侵害肖像權,要求下架看板,並求償150萬元,之後她在粉專直言「我的大腿做過2次抽脂手術,因為18歲時在元和雅做壞了」。元和雅大怒提告、求償300萬元,不少網友批雞排妹過河拆橋。她昨偕同律師開記者會,指控該診所3大違約行為,強調並非過河拆橋,「我只要求高雄診所拆除照片看板,是他們違約在先」。
雞排妹昨在律師陪同下出面,指控診所3大違約行為,包括第一當初雙方簽合約有設定照片肖像使用範圍,並非用在診所看板;第二是未經她同意就將她的照片當作廣告使用;第三是當年她未滿20歲,診所卻未告知她要先經過監護人同意,就和她簽手術同意書。
雞排妹表示,她和診所鬧翻新聞曝光後,至今臉書收到許多曾和該診所發生糾紛的客人控訴,她的律師強調:「我的當事人只想捍衛權利。」
診所反駁依約使用
雞排妹透露,昨看到該診所執行長還在朋友圈貼文:「自己當初不花錢找我們抽脂,當初看你這麼胖醜都不說你,診所還有以前你的醜照,來告我啊!」讓她不禁質疑診所當年偷拍她的術前和手術過程,她擔憂說:「那會不會下星期週刊封面就是我當年躺在手術台的裸照?難怪之前這些受害者都不敢出面曝光,因為被恐嚇。」
至於為何事隔多年才提告?雞排妹解釋,最近有粉絲說在高雄元和雅診所看到她的廣告看板,她才驚覺照片被不當使用,後來她找該診所溝通,對方一再敷衍,才決定遞狀提告。
雞排妹表示,「我只是希望診所把高雄看板拆掉,他們卻聯合週刊帶風向說我過河拆橋,如果他們要再利用我做廣告,我ok啊,但我只是要求他們把高雄看板拆掉而已,其他部份,我不會再追究」。而關於該診所執行長攻擊她的貼文,雞排妹也不打算提告,「那就算了,我不想繼續浪費社會資源」。
對此,元和雅診所發聲明澄清,表示8年前曾與雞排妹簽約同意診所得永久使用其抽脂手術完成後之形象照,藉以換取該診所免費為其進行抽脂手術,當時經紀人都有陪同把關。而針對雞排妹希望撤下高雄診所外的形象照,元和雅診所表示使用其照片有合法依據,事前也告知經紀人診所會依約使用。至於雞排妹記者會上質疑被診所偷拍散布手術過程照片,診所鄭重澄清絕無此事,表示該指控已嚴重影響診所聲譽,呼籲她謹慎發言,以免再生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