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餘波
【娛樂中心/台北報導】王若琳前晚以翻唱專輯《愛的呼喚》獲頒第31屆金曲獎最佳國語專輯獎,隨即引發「翻唱專輯憑什麼贏過原創專輯」的論戰。有人抬出費玉清24年前在第7屆金曲獎獲最佳專輯獎的《晚安曲》也是翻唱,但被打槍當年的獎項是最佳演唱專輯獎,還未分語言類別。網友也質疑,《愛的呼喚》收錄4首日語歌、2首粵語歌,為何可拿「國語」專輯獎?對於外界聲浪,王若琳昨在慶功宴無奈笑說:「這不是我的責任啦!」的確,該扛責任的是曖昧不明的金曲獎參賽規則。
蔡依林前晚壓軸登場頒發大獎,她宣布最佳國語專輯得主是王若琳時,王第一個反應是不可置信地左看右看。果然質疑聲浪迅速的網路擴散,除翻唱問題外,網友也不解國語、日語交雜的專輯為何可拿最佳國語專輯獎。獲知得獎不被認同的第一時間,王若琳嘆說:「評審團不是我。」
擒獎想吃薯條
昨凌晨她出席慶功宴,被問到得獎後最想做的事情?笑說:「吃薯條吧!」坦言為了塞進禮服,少吃澱粉好一陣子。她得獎時,爸爸王治平被拍到眼眶泛淚,她說爸爸本來也想參加慶功,因為隔天有工作而作罷,但有傳訊息跟她說「妳是最棒的」。至於網友對於她得獎有異議,是否影響心情?她笑說:「這不是我的責任啦!」並表示打算拿獎金換新電腦。金曲獎評審團主席陳鎮川則解釋:「製作好就好,雖是翻唱歌,但超越翻唱更難,標準拉在同一條線上。王若琳出人意表,評審都不希望稱為翻唱專輯,精緻度很好。」
王若琳得獎搞得如此委屈,並非她的錯,爭議與不滿其實來自於金曲獎遊戲規則的曖昧不明。翻出金曲獎參賽規章,關於2007年第18屆起正式定名的「最佳國語專輯獎」,獲獎資格「為每年度國語專輯裡的巔峰之作,在音樂性、突破性、完整性和精緻性皆有其成就」,的確沒有規定翻唱專輯不能入圍該獎項;莫文蔚就曾於2010年以翻唱專輯《回蔚》角逐該獎,但輸給了張惠妹的《阿密特》專輯。
遊戲規則模糊
1996年,齊秦以翻唱台語老歌的《暗淡的月》與同樣是翻唱的費玉清《晚安曲》專輯競獎,最後費玉清勝出,但當時獎項名稱為「最佳演唱專輯獎」,沒有語言分類。再看文化部在本屆金曲獎報名須知上關於最佳國語專輯獎的規定:「以演唱國語流行歌曲為主,且該專輯應有曲數6首以上或音樂總長度30分鐘以上(不含伴唱版本)為全新編曲演唱之作品。」其中「演唱國語流行歌為主」這句話,其實很給了很模糊的界定,也給了評審極大的揮灑空間。
王若琳的共11首歌,翻唱了4首日語歌、2首粵語歌,等於一半以上非國語歌,但因文化部沒規定比例,也沒明言只能是國語歌曲,因此評審把最佳國語專輯獎頒給王若琳,並沒有違背規章。
的確,王若琳真的能唱,翻唱也沒違規,但問題就在遊戲規則模糊。金曲獎於2005年第16屆起改依語言劃分為國語、台語、客語以及原住民語4項演唱專輯與演唱人獎,展現對多元語言音樂的包容與尊重。既然當初千辛萬苦地解決了不同語言歌曲放在同一框架評比的爭議,又何苦在曖昧不明的參賽規章裡打起迷糊仗?如今王若琳用日語、國語交雜的曲目成功闖關最佳國語專輯獎,文化部接下來若不就該獎項註明國語歌的比例規則,或直接言明只能收錄國語歌曲,難保不會再出現被質疑得獎資格的無辜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