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琳昨晚以翻唱專輯《愛的呼喚》拿下第31屆金曲獎最佳國語專輯獎,隨即引發翻唱專輯憑什麼贏過原創專輯的口水戰,網友更直指明明是「國語」專輯獎,但《愛的呼喚》翻唱的11首歌中有高達4首是日文歌、2首粵語歌,國語歌曲則有5首未達一半,即使有人直指費玉清在第7屆金曲獎拿下最佳專輯獎的《晚安曲》也是翻唱,仍遭其他人打槍稱費玉清當時拿的是沒有語言分類的最佳演唱專輯獎。
依照金曲獎的評審規章,從2007年第18屆正式定名的最佳國語專輯獎,獲獎應是每年度國語專輯裡金曲獎所認為的巔峰之作,在音樂性、突破性、完整性和精緻性上皆有其成就。的確相關規章裡沒有規定翻唱專輯不能入圍最佳國語專輯,莫文蔚也曾以翻唱專輯《回蔚》角逐該獎,但輸給了張惠妹的《阿密特》專輯,齊秦也曾以翻唱台語老歌的《暗淡的月》與費玉清的《晚安曲》角逐演唱專輯獎,但最終輸給費玉清,當然前提也是當時該獎項並未明確定位於國語專輯獎。
本屆金曲獎評審團主席陳鎮川昨表示:「製作好就好,雖是翻唱歌,但超出翻唱更難,標準拉在同線上,王若琳出人意表的歌曲,評審都不希望稱為翻唱專輯,精緻度很好。」的確,王若琳確實能唱,翻唱也沒違規,但不少網友及音樂人認為遊戲規則已模糊,當初千辛萬苦在2005年第16屆起按語言劃分為國語、台語、客語以及原住民語四項專輯獎,又何苦來哉?如今王若琳用日語、國語交雜的曲目內容拿下最佳國語專輯獎,是否王若琳的案例,在未來金曲獎又將引爆國語歌比重的比例原則問題?
仔細研究文化部在這一屆的金曲獎報名須知,關於最佳國語專輯獎的規定「以演唱國語流行歌曲為主,且該專輯應有曲數六首以上或音樂總長度三十分鐘以上(不含伴唱版本)為全新編曲演唱之作品」,以演唱國語流行歌為主這一句話其實很弔詭,給了一個似是而非的界定,依照這張專輯王若琳演唱國語歌曲的曲數及比例,並不符合規定,但因文化部沒公開比例原則,也不明言只能是國語流行歌曲,因此王若琳得獎就算受爭議,但又似乎沒違背規章。
其實就像王若琳昨在獲獎後知道網友的質疑聲浪,除表示沒想到頒獎時會聽到自己的名字,也嘆說「評審團不是我」,對於被網友罵覺得很無奈。這也讓人想起蔡依林昨宣布最佳國語專輯是王若琳得獎時,王的第一表情是不可置信地左看右看,一度有些遲疑,顯然她的心中也有些許疑慮。
其實王若琳得獎還如此委屈,並非她的錯,爭議與不滿的聲浪來自於金曲獎遊戲規則的曖昧不明,加上評審口味的導向,向來被視為華人音樂最具指標性的金曲獎,這幾年已經讓外界搞不清選得獎的標準究竟為何?是否專業的音樂人評審與民眾喜歡的音樂已越離越遠?亦或金曲獎是想讓未曾被廣大主流音樂市場看見的音樂人發亮發光?但為何不是靠自己的音樂實力在市場被肯定,而需要靠金曲獎的評審鍍金而被發現?在數位音樂如此普及的年代,金曲獎的得獎名單公布後,總是令人存在這些難解的疑惑。(娛樂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