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近年演藝事業重心轉移中國。
翻攝張韶涵微博
張韶涵2002年時與青田音樂簽約,目標要完成10張專輯,後來青田將她的唱片和演藝工作,輾轉委託福茂唱片執行,在籌備第7張專輯之際,張韶涵突以存證信函通知青田終止合約。
青田不滿張韶涵過河拆橋,與福茂唱片提告求償共751萬餘元,她反批9年多來僅發行6張專輯,終止合約不能歸責於她,但一審和二審張韶涵分別被判還4萬元和63萬元。
高院更一審則認為,雖然張終止合約有效力,但福茂製作的第7張專輯無法發行已造成損失,昨加碼再判張須賠償409萬2716元,經《蘋果》通知判決結果,張韶涵妹妹直言,對於判決結果感到意外,「目前還沒有收到法院判決書,無法得知判決理由,會和律師商議,不排除提出上訴」。福茂唱片表示:「對於今日法院判決,福茂唱片表達非常尊重!也感謝法院對業界倫理的肯定!」
張韶涵近年來演藝轉移中國,今年2月參加浙江衛視《天賜的聲音》節目,但因疫情一度暫停錄影,連「寓言」世界巡迴演唱會也被迫延期,重啟之日未定,去年底推出第10張個人專輯《?》,她也在臉書、微博分享自己的「涵養日記」,與粉絲分享保養祕訣。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