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狗被吃掉!劉樂妍涉賄選盼先回中國 曬4頁親筆信求情法官

出版時間 2020/04/19
劉樂妍今在臉書及微博PO文向法官求情,希望可以先讓她回大陸安排她養的7隻小狗,自己一定會回來。翻攝劉樂妍臉書
劉樂妍今在臉書及微博PO文向法官求情,希望可以先讓她回大陸安排她養的7隻小狗,自己一定會回來。翻攝劉樂妍臉書

有女版「黃安」之稱的前女F4團長劉樂妍,前年在九合一大選時請房客回家投羅智強,就能降房租1千元,遭檢察官依賄選罪起訴。她17日接受《蘋果新聞網》專訪,坦言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不知違法。而她今又在臉書及微博PO出4頁手寫信向法官求情,希望可以先讓她回大陸安排她養的7隻小狗,自己一定會回來。
 
劉樂妍在信中解釋當時經過,由於她認為政治影響經濟,而台灣經濟不好的原因,就是因為沒辦法跟大陸友好,因此她當天才鼓勵房客回家投票,並提議幫對方付計程車費600塊,順便讓房客回家看看,所以房租折了1千元。
 
她提到檢察官問她是不是支持國民黨,所以才希望房客投給羅智強,她回覆:「說我支持國民黨,那對我真的是一種侮辱,只有共產黨讓中國人現在在這個世界上都能挺直腰杆子,活的倍有面兒。」她強調自己不是只支持羅志強,而是會依照選區推薦不同候選人,因為房客住在文山區,她覺得羅智強特別順眼,才請房客投給他,自己根本不認識羅智強,並解釋她以為賄選是羅智強本人來做,才叫做賄選。
 
至於為什麼稱這筆錢是「中資」,她解釋「因為我是一個中國人,我理所當然覺得我的錢就叫『中資』,而我的『中資』,也都是我在大陸辛苦打拼拍戲賺來的」。
 
她表示:「這就像我叫我的家人回來投票,他說沒錢,我說機票錢媽媽出,這就是賄選、違法?會判三年五年徒刑?以前我沒聽過,這我怎知道?」並稱如果把這個故事告訴別人,應該有99%的人都不曉得,也不相信有這樣的法,她做這件事沒傷害任何人,如果不是因為她在台灣頂著「政治不正確」,怎麼會有人檢舉,「這不就是政治因素嗎」?
 
她最後重申自己真的不知道犯法,不管法官最後要怎麼判,錯了就是錯了,自己也不會拗,但月底真的必須回去安排那7隻狗,「我家那邊會有偷狗的,有些人真的很讓人無語,他們會吃狗。我實在是很擔心。那我就再等候您的吩咐,看下一次開庭是什麼時候。反正我是一定會回來的」。(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劉樂妍手寫信。翻攝劉樂妍微博
劉樂妍手寫信。翻攝劉樂妍微博
劉樂妍手寫信。翻攝劉樂妍微博
劉樂妍手寫信。翻攝劉樂妍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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