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表示當初和艾莉絲公司協議45天內完成施工,艾莉絲公司要付款11萬元,但第1次施工結束,雙方開始不愉快,「他們之前跟別的公司合作,後來他們請對方把我裝好的網路設備直接拆下來說要退貨,這又不是網購,還有7天鑑賞期嗎」?他還指控艾莉絲的員工收了電腦不簽驗收單,事後不斷反應東西太貴要退貨,前天他已寄出存證信函提告,「我們是有簽約的,妳一開始有問題不講,根本無理取鬧」。
對此艾莉絲還原事情始末,「對方來我們公司裝完設備後,企業資源系統變慢,檢查發現對方裝的硬體跟我們的網路防火牆衝突,3月20日我們請他來公司處理,他卻叫我們再買1台電腦解決,但這樣我們還要再花錢」。
期間她的員工不停來回溝通,對方總是拖延回覆,「後來公司跟他說不然把設備送回去給他們,其他沒問題的筆電我們會付款,但對方不收,接著就去爆料」。
她已交由消基會處理,並透過律師發聲明稿澄清,也不排除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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