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 爭5億版稅被控違反《著作權》遭起訴「難以心服」

出版時間 2020/02/25

據悉,林暐哲、青峰師徒曾簽訂經紀約等3份合約,其中「詞曲授權合約」約定自2008年10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止的合約期間,青峰所創作詞曲等音樂著作均專屬授權林暐哲公司,若未在合約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提出反對,合約自動延長1年。

2018年雙方因版稅問題起爭執,青峰不滿他創作的詞曲共275首,在中國發行多年,多次催促林暐哲支付版權稅,林都沒付,粗估金額上億元人民幣,因此決定陸續與林解約,其中具爭議的「詞曲授權合約」,則以存證信函告知中止。
林暐哲認為,青峰去年未依約定解除契約,又未獲得同意或授權在兩岸3地擅自公開演唱《太空人》專輯中的12首歌曲,包括湖南衛視《歌手》2019、師大附中校園演唱會等,共演出7場,因此對他提告。檢方發現2019年雙方仍有契約關係,青峰在專屬授權仍有效的情況下,未經同意私自演出,還透過哈里坤的狂歡公司公開播送,因此認定青峰與公司涉犯《著作權法》起訴。而哈里坤的狂歡負責人、青峰的母親廖碧珍,只是掛名負責人,並不知情,處分不起訴。

林暐哲與昔日愛徒的官司未解。

環球音樂昨指出,雙方早在2018年9月會面合意詞曲版權授權合約不再續約,青峰在10月寄送存證信函以茲證明,年底雙方發表共同聲明互相祝福。事隔半年林暐哲突然反悔,片面要求青峰延長合約,青峰2019年再度提出終止合約,遭林暐哲提出民事緊急聲請定暫停狀態假處分、刑事、以及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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