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荷拉(右)前男友崔鐘範判決出爐,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翻攝《STARNEWS》、具荷拉IG
韓國前女團「KARA」28歲成員具荷拉去年與男友崔鐘範互毆,其後爆出男方涉嫌偷拍性愛影片,還利用影片威脅具荷拉,不過崔鐘範日前出庭時否認恐嚇及偷拍,並稱影片是他裸體,而具荷拉穿著衣服。法院今一審判決出爐,判處他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其中偷拍被判無罪,讓韓國網友大為不滿。
崔鐘範早前被指控損害財物、傷害、脅迫、強迫、性暴力犯罪(指偷拍)等5項罪名,檢察官今在庭中請求法官判處崔鐘範3年有期徒刑,以及接受性暴力教育計畫、身分公開及限制就業等。不過最終5項罪名中僅前4項被判決有罪,偷拍則被認定無嫌疑。對此,法官表示拍攝雖然沒有明確得到女方同意,但也無法看出違反女方意願,所以不能視為偷拍。
判決一出惹怒大批韓國網友,「不法拍攝無罪?那這樣大家都可以拍囉」、「真的有法律嗎?那樣的垃圾竟然無罪」、「連明星(受害)都是這種程度了,那普通人怎麼辦」。(陳明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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