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r Lover遭討2千萬違約金 辯人紅不是靠公司

出版時間 2019/03/28
Under Lover與東聲唱片的合約糾紛纏訟1年多。資料照片
Under Lover與東聲唱片的合約糾紛纏訟1年多。資料照片

女星「蛇姬」林采緹老公、樂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官司纏身,除了性侵、呼麻,還因片面解約,與夥伴楊琳一起被前東家東聲唱片求償違約金共2000萬元,以及最紅的《癡情玫瑰花》一曲在YouTube上破億點閱的分潤收益共124萬5353元,全案今再開辯論,Under Lover委任律師強調Under Lover因為自己經營YouTube頻道成功累積極高人氣,並不是受到東聲栽培,東聲委任律師則反斥,Under Lover在第一張專輯發行前,YouTube每月點閱收益僅數千元,全案定下月25日宣判。
 
Under Lover遭東聲唱片求償違約金案,原定於本月7日宣判,但因Under Lover爭執東聲請求124萬5353元YouTube點閱收益僅針對胡睿兒,Under Lover律師強調,YouTube收益實際上還是胡睿兒、楊琳兩人平分,並不是全由胡睿兒拿走,對此,東聲修改聲明改向胡睿兒、楊琳各討62萬2676元。
 
東聲委任律師今還強調,Under Lover與東聲2015年簽署8年經紀約,約定Under Lover應在合約期間錄製8張專輯、創作80首歌曲,Under Lover卻只出了一張專輯就落跑,違約情事明確,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而Under Lover的第一張專輯「雙方收入都不錯」,因此可以合理推定,Under Lover片面解約造成了東聲損失7張專輯的預期利益,應賠償違約金。
 
Under Lover委任律師聽了反駁,Under Lover與東聲在2015年簽約,同年6月就發行第一張專輯《地下情人》,專輯確實很受歡迎、銷量很高,但原因不是受到簽約不到1年的東聲有所謂的栽培、培養,而是因為Under Lover長期經營YouTube頻道,自己累積了極高人氣,且違約金與預期利益的性質也截然不同,「難道東聲的預期利益都是抓到簽約藝人違約後求償鉅額違約金?」
 
東聲對此再反駁,根據他們調查Under Lover的YouTube收益,在2015年與東聲簽約前,每月的點閱分潤僅數千元,最高1萬多元,直到發行《地下情人》後,才因為東聲出資拍攝MV的《癡情玫瑰花》一曲突破1億點閱,分潤收益才猛然提升,Under Lover稱自己受歡迎不是東聲栽培,而是自己經營YouTube頻道成功,說法與事實不符。法官最後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4月25日宣判。(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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