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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紅〈你把我灌醉〉一曲的香港籍歌手黃大煒,提告指控TVBS前主播王雅麗的胞姊王雅蘭,前年以幫央視拍節目為由,向加拿大旅遊局申請贊助,再騙他和女友到加拿大旅遊,拍攝節目卻沒幫他申請工作證,讓他覺得「很恐怖」。他在女友兼經紀人Vicky陪同下怒對王雅蘭提告求償人民幣100萬元(約台幣450萬元),但台北地院今判黃大煒敗訴。
判決指出,黃大煒控訴,王雅蘭2年前來他女友兼經紀人趙濰佳(Vicky)父親的告別式送花拉近關係,前年9月透過Vicky邀請他到加拿大新布藍茲維省(New Brunswick,簡稱NB省)參加龍蝦節活動,在電子郵件中稱:「想起上次我們一起聚餐超級開心好玩,而且發現David也是很懂吃的玩家,如果我們一起在這裡一定很好玩,所以就和旅遊局推薦我們的特別超級藝術玩家。只當作來玩就好。」
黃大煒指出,雖然王雅蘭的電郵附有「Follow the Gourmet Chef」、「跟著廚神點菜去」等中英文節目企畫書,企畫書並有記載要錄製介紹美食的節目,並在台灣年代、緯來、中國央視等電視台播出,然而他聽信王雅蘭說的「當作來玩就好」,且王雅蘭並未幫他辦工作簽證,他是以觀光名義入境加拿大,因此他單純認知此行是私人觀光旅遊行程。
黃大煒稱,王雅蘭在加拿大臨時自聘導演、攝影組成5人工作團隊,成立微信群組「王雅蘭食尚團」,並拿群組對話紀錄去給NB省農漁部看,取得NB省農漁部贊助他們一行人參加龍蝦節期間地機票食宿費用,黃大煒該年9月26日至10月1日間到達目的地出席龍蝦節活動,隨時隨地的活動、談話都被拍攝,自稱「廚神」而扮演主持人角色的王雅蘭,表現顯得毫無準備、言詞錯誤百出、常有脫軌舉動,黃大煒認為年代、緯來、央視會做後製,因而勉強配合、隱忍不發。
黃大煒說,他回國後多次透過Vicky向王雅蘭表示,節目影片要製作播出前務必經過他的同意,但王雅蘭卻未經他檢視授權同意,就大肆在網路社群網站炒作要將影片剪成6集節目播出,黃大煒溝通無效只能提出告訴,他認為,王雅蘭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獲取他的無償勞務及肖像權等利益,他參與演藝節目的酬勞通常為人民幣125萬元(約台幣560萬元),王雅蘭至少造成他人民幣100萬元(約台幣450萬元)損害,應該賠償,並要求不得使用、散布他在加拿大期間所拍的影音。
但王雅蘭方面抗辯,她在2016年9月已透過電子郵件取得Vicky及黃大煒同意無償前往NB省擔任節目嘉賓,Vicky與黃大煒早已清楚到了加拿大後會包含拍攝行程,在加國期間黃大煒也沒有對於被拍攝提出異議,回國後黃大煒還在臉書PO文:「我有幸參加國際女廚神王雅蘭食尚圈的美食旅遊節目的特別來賓…畢業證書是種鼓勵!」可見雙方始終合作愉快、相處融洽,只是後來雙方討論背景音樂使用黃大煒的歌曲,Vicky要求付費,導致雙方談判破局交惡。
法官最後審酌,黃大煒自加拿大返國後在臉書PO文:「有幸參加國際女廚神王雅蘭食尚圈的美食旅遊節目的特別來賓…」,同時Vicky與王雅蘭磋商背景音樂問題時也說:「有黃大煒參與的集數中,若需要背景音樂,黃大煒音樂團隊可以協助處理…」,可見黃大煒與Vicky稱不知前往加拿大是要拍攝節目的說法不可採,無理由請求賠償或禁止王雅蘭使用影片,判決黃大煒敗訴。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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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09:42
更新時間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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