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拍新片害損失130萬 「陳玉珊」挨告

出版時間 2018/09/17
《餘生》參展上海電影節台灣電影推介會的資料。翻攝自台灣電影網
《餘生》參展上海電影節台灣電影推介會的資料。翻攝自台灣電影網

(更新:案情、內容)
張姓男子近年來籌拍電影作品《餘生》,2016年找上曾因國片《目擊者》惹議的電影人陳玉珊(與《我的少女時代》知名製片陳玉珊同名)合作,陳玉珊同意當《餘生》製片並簽約,拿了訂金20萬、製片費30萬元後卻中止合作,張男只好提告要求陳女返還50萬元並求償應得的編導報酬80萬元,雙方今均委由律師在台北地院出庭,陳玉珊方面反控張男不滿200萬元報酬要抬價,她無法接受。

張男今接受電訪指出,《餘生》目前還在籌備中,但他與陳玉珊已經不想再牽扯上任何關係,只希望被騙走的錢能夠拿回來,希望這個案件盡快落幕。對於陳玉珊方面指控他不滿200萬報酬要抬價一事,張也表示他沒有索討200萬。
 
自稱六年級生的陳玉珊,為了與《我的少女時代》陳玉珊區別,因此對對外喜歡使用英文名字「桃樂絲」,她開設「華娛電影」、「奧茲文創」等公司從事電影製片,但網路上匿名粉絲團如「靠北影視」等常常出現關於她的爆料,而她去年自稱是國片《目擊者》原創企劃,還控告導演程偉華涉嫌詐欺、妨害名譽,一度成為新聞焦點。
 
不過偵辦此案的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陳玉珊聲稱自己是《目擊者》原創編劇,把劇本授權給程偉豪去申請輔導金,程偉豪申請成功後卻沒有按當初約定給她15萬元版權金,但程偉豪證稱,他2012年就加入陳玉珊團隊編寫《目擊者》,劇本的第6版到第10版都是他主導,沿用的只有《目擊者》這個名稱,檢察官最後認定程偉豪無詐欺情事,處分不起訴。

而這次引發訴訟的《餘生》目前在網路上只能找到它參展2017年上海電影節「台灣電影推介會」的資料,而張男提告指控,陳玉珊2016年1月簽約同意當《餘生》的製片,並列出幾十位大牌影星的名單,聲稱可以找他們當卡司,甚至她的「華娛公司」會成立好萊屋等級的化妝室拍攝此片,沒想到幾個月後陳玉珊突然反悔終止合作,但張男已經付給陳玉珊20萬元定金、30萬元製片費,另外張男作為《餘生》編導本來可得報酬80萬元,也因為陳玉珊毀約行為無法獲得,他請求陳玉珊給付這130萬元的不當得利及損害賠償。
 
陳玉珊的委任律師則辯稱,2015年8月間張男主動發email聯繫陳玉珊請求合作拍《餘生》,自己寄來了劇本、企劃書、合約書,陳玉珊看他只是沒有任何正式作品的新人,原本不想合作,最後勉為其難答應,也開始幫《餘生》製作海報、接洽劇組人員,也報名上海電影節台灣電影推介會的參展,但沒想到戲都還沒拍,張男就說此片拍攝難度大,不滿只拿200萬元,請求重新簽約提高報酬,陳玉珊無法接受所以中止合作,就算造成張男損失,陳玉珊也沒有可歸責事由,無須賠償。法官庭末諭知10月17日再開庭。(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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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2:22
更新時間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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