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吉蘭丹州去年通過《2002年伊斯蘭刑事程序法》,允許對通姦、飲酒的穆斯林施行公開鞭打,一名穆斯林女模就因為喝啤酒而遭判鞭刑。《蘋果》即時新聞昨報導,納茲夫丁前天中午和張東晴共餐,連開了2瓶紅酒,不少網友留言直指納茲夫丁違反戒律,「這位貪污前首相的公子是100%的回教徒!當然不可以喝酒」。
前晚9點58分,納玆夫丁在臉書發文支持父親,並直指父親遭控貪污是政治操弄,但當天他和張東晴晚上8點半去吃燭光晚餐,吃完又去酒吧續攤,凌晨12點53分進入君悅飯店,其間他並未使用電腦,也沒滑手機,臉書發文似乎不是他親自操作。
納茲夫丁(右)與張東晴前天下午在信義區高檔牛排館喝紅酒乾杯。
根據伊斯蘭教最重要的經典《可蘭經》,穆斯林飲食「應重視心靈純潔和身體保健」,因此有嚴格飲食戒律,「凡是醉人之物均為禁品」,所以含酒精的飲料與導致麻痺的毒品均為禁物。
食物方面,穆斯林不得食用病死或中毒死亡的動物,或是遭掐死、打死、摔死或猛獸吃剩的肉,也不可食用血液與其製品,或是宰殺時未誦讀真主之名的動物;豬被視為醜陋、懶惰的象徵,因此也不能吃。隨著其他文化和生活習俗逐漸滲入伊斯蘭教,穆斯林禁食的項目又多了犬齒且獵食其他動物的猛獸、有利爪且捕食其他動物的猛禽,以及大象、騾子、鼠類和爬行動物以及被當成寵物的動物,如狗肉等。
《蘋果》提醒你:喝酒不開車
納玆夫丁的臉書前晚9點多(紅框處)出現他為父喊冤的發文,當時他正與張東晴燭光晚餐。翻攝納玆夫丁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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