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姚采穎前男友苑汝琦2010年走私古柯鹼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羈押、服刑期間卻控告蔡姓前妻未離婚就懷孕,還變賣他心愛的2輛重機並盜領存款,涉犯通姦、偽造文書等罪,但蔡女均獲不起訴,前年苑男再提訟,指稱當年他將推出「嬌蕉包」的嬌蕉公司股權借名登記蔡女名下,事後蔡女退股所得400萬元及Suzuki中古車均應還他,但新北地院今仍判苑男敗訴。
苑汝琦(39歲)2006年與名模姚采穎傳出緋聞,而華岡藝校美術科畢業的他,曾替多家知名夜店做創意設計,也擔任過電視節目製作,又曾旅居美國,為人風趣,在夜店圈聞名一時。
另苑汝琦也與人開發了「嬌蕉包」,出於轉印類似國際名牌愛馬仕柏金包圖案而熱賣,更成為藝人大S婚宴伴手禮,熊黛林、S.H.E.也都愛用,一夕暴紅而一包難求,更被戲稱為台灣「柏金包」。
不過,此舉惹火了生產愛馬仕的法商,聲請假扣押嬌蕉國際1千個嬌蕉包,引發侵犯商標、著作權等訴訟爭議,後來嬌蕉公司打輸官司,3個月後在官網向法商愛馬仕致歉並公告嬌蕉包全面下架停售,嬌蕉包才從市面上消失。
至於苑汝琦與蔡女的愛恨情仇部分,兩人在2009年結婚,隔年苑男因販毒被捕,最後判處無期徒刑定讞,2012年11月兩人經法院調解離婚,2013年7月蔡女再婚,不久就產下一子,事後苑男認為蔡女未離婚就讓他戴綠帽,怒告通姦,但台北地檢署推算蔡女離婚後才受孕,將她不起訴。
苑男另指控蔡女趁他被羈押期間,私自變賣他心愛的2輛重型機車、盜領他銀行存款,怒告蔡女偽造文書,蔡女辯稱當時經濟頓失依據,且所有款項都供家用,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蔡女罪證不足,再次將她不起訴。
事後苑男轉向新北地院提出「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民事訴訟,表示當時他販毒被捕,由他擔任負責人的光琦興業公司無法推動嬌蕉包上市等業務,朱姓股東才提領公司的100萬元另成立嬌蕉公司運作,他分成60萬元、40萬元借名登記在朱母、妻子蔡女名下並擔任股東,由朱母擔任負責人。
苑男宣稱,他在光琦占有較大出資額,因此由光琦的錢成立的嬌蕉公司,他也應是最大股東,朱母應將出資額移轉登記給他,否則,事後蔡女退股取得400萬元及Suzuki中古車,也應歸他所有。
但蔡女否認借名登記,辯稱所拿的錢均用來養子等家用,法院也經調查發現,在苑男遭羈押後已影響原本光琦公司營運而財務困窘,朱姓股東才另成立嬌蕉公司,借名登記在朱母名下,另基於情誼及照顧生活,才將40萬元出資額登記在當時懷有苑男骨肉的蔡女名下,何況苑男正羈押獄中,根本無從行使股東權利,難認有自行管理的借名登記情形,因此判苑男敗訴。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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