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雙人組合「Under Lover」以一曲YouTube點閱破億的《癡情玫瑰花》走紅,成員胡睿兒是「蛇姬」林采緹男友,兩人之前被抓到一起吸食大麻震驚社會,但他們不畏外界「毒鴛鴦」嘲諷,近日傳出婚訊,林采緹更傳已懷孕,不過Under Lover因片面解約遭求償2000萬元的官司仍在訴訟中,東聲現更要求取得Under Lover的YouTube點閱收益,雙方今又在台北地院開庭攻防。
Under Lover的經紀人陳佩莉出庭作證指出,Under Lover原隸屬旗下有夯團「玖壹壹」的「混血兒娛樂工作室」,但混血兒工作室考量旗下已有9個團體,其中4個都是嘻哈團,風格重複,而且他們所有團體都以台中為據點,Under Lover卻住台北,因此表示無力再經營Under Lover,於是幫Under Lover談好條件與東聲簽經紀約。
但Under Lover在2015年10月與東聲唱片公司簽署經紀約後,成員楊琳(本名賴以琳)指控公司在2016年8月間擅自將他所寫的《一見鍾情》、《啾啾啾》2首歌授權給女星「雞排妹」演唱,又不給他版稅,雙方於是不歡而散。
東聲事後便怒告胡睿兒(本名胡睿楷)與楊琳,向兩人求償違約金各1000萬元,並且主張包括《癡情玫瑰花》在內的MV都是東聲出資拍攝,著作財產權應屬東聲,而目前「Under Lover」將所有的YouTube點閱分潤都拿走,此部分構成不當得利應返還。
陳佩莉作證指出,當初與東聲要簽約時,Under Lover就強調他們自力經營YouTube頻道已經6年,那是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希望經紀合約可以排除這部分,東聲也同意,因此沒有在合約中訂定關於網路平台收入抽成的規定。
但東聲委任律師仍強調,他們公司2015年12月幫Under Lover發行《Lover》專輯,專輯內所有歌曲包括最紅的《癡情玫瑰花》,都是由東聲出資拍攝MV,MV著作財產權本應歸屬東聲,雖然雙方經紀合約未約定網路平台的抽成,但「數位下載」是另外一個問題,MV在YouTube頻道上的點閱收益仍應歸屬東聲。
由於東聲委任律師聲請函詢幫Under Lover成立YouTube頻道帳戶的「台灣金媒體」公司,要求告知Under Lover的YouTube點閱收益到底有多少,但對方目前尚未回覆,為了等待「台灣金媒體」告知Under Lover的YouTube點閱收益具體數額,法官表示會再次函詢,下次訂4月19日再開庭。(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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