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謙反擊了! 怒轟網紅舊愛出軌還討2億撫慰金

出版時間 2017/09/21
薛之謙(左)今指控前女友李雨桐及其家人在2人分手後,仍持續向他討錢。翻攝薛之謙、李雨桐微博
薛之謙(左)今指控前女友李雨桐及其家人在2人分手後,仍持續向他討錢。翻攝薛之謙、李雨桐微博

中國歌手薛之謙憑歌曲《演員》走紅,他與模特兒高磊鑫2012年離婚後,與合作淘寶女裝店鋪的合夥人、網紅李雨桐交往3年,2015年8月分手。今年9月初薛之謙高調宣布與高磊鑫復合後,李雨桐卻跳出來,指控在交往期間遭薛之謙詐財,薛之謙繼15日發聲明澄清後,今再度寫下長文,反控李雨桐曾出軌,甚至在分手的這2年仍不斷向他討錢。
  
薛之謙表示2015年與李雨桐分手時,女方已經懷孕,雙方達成共識拿掉孩子,李母要求他付100萬人民幣(約450萬台幣)的精神損失費,他當時湊不出錢,只給了60萬人民幣(約270萬元台幣),之後李母又稱女兒手術時大出血,向他要求5千萬人民幣(約2.28億元台幣)的賠償。雙方去年達成協議,薛之謙支付李父140萬人民幣(約630萬元台幣),但女方及其家人不得做出有損他形象的事宜,否則有權要求女方歸還所有精神損失費。
 
他指出今年3月李雨桐重新加他微信,明確表示看中他的影響力,提出重新合作做服裝及借500萬人民幣資金(2250萬元台幣)的要求,但當時合作不了了之。直到9月他宣布與高磊鑫復合後,李家人再次翻出薛之謙過往說過「如果財政狀況富裕,願意再給100萬人民幣(約450萬元台幣)作為額外補償」一事向他討錢,他拒絕後,李雨桐便開始了這一連串的行動。
 
薛之謙強調這次是他最後一次為此事發聲,未來不會再做任何回覆,「原本想為情義留一步,但無休止的謊言和攻擊證明,人性的黑暗並不會止於善良,我會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己的權利」。有網友質疑他曬出的私訊截圖,不少處框線都未對齊,懷疑圖片經過合成,薛之謙也反擊網友不要藉此轉移視線、混淆視聽,「本人已經明確表達,願意為所有證據承擔法律責任」。(陳明慧/綜合報導)
 

薛之謙與李雨桐去年簽下協議書。翻攝薛之謙微博
2013
薛之謙曬出2013年的簡訊,指李雨桐曾在交往時出軌。翻攝薛之謙微博
PO
網友質疑薛之謙PO出的截圖照,內容框線未對齊,疑似經過合成。翻攝《網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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