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網友意見)
李妍瑾去年10月搭計程車與司機賀業輝互毆,雙方都被起訴傷害罪、公然侮辱罪。台北地院昨2度開庭,李妍瑾希望雙方無條件和解撤告,但賀業輝堅持索賠15萬元,李妍瑾昨淚灑法庭說:「難道藝人就該賠償嗎?」雙方調解破局。她出庭完後被《蘋果》目擊搭小黃到醫美診所,事後回應:「3月中有抽脂,包含腹部與手臂蝴蝶袖及後背肉,這次來做術後按摩。」抽脂費用約70萬元。
李妍瑾和賀業輝昨分別出庭,賀業輝稱事發後已2個月沒工作,之後載客也發生很多困擾,甚至不敢出門,對李妍瑾損壞他的車、扯壞他的衣服卻說要無條件和解,他無法接受,「我提出15萬元和解金,既然她不接受,就讓法院判個是非曲直」。
李妍瑾則表示:「之前對法律認知不清楚,以為是正當防衛,經律師解釋我才知道我有還手就是構成犯罪,我認錯道歉並認罪。」她說自己因互毆風波受傷很深,不只損失工作搬到上海住,還每天吃安眠藥,她落淚說:「難道因為我是藝人就要賠償?不能要求我的利益嗎?」由於雙方對和解金額無共識,法官因此諭知全案將移至審理庭繼續審理。
李妍瑾離開台北地院後,記者發現她搭小黃前往東區,只見她下車後戴黑口罩、提著飲料,快速走到醫美大樓,之後和女友人會合後一起進入醫美診所。李妍瑾事後表示平常就會不定時進行醫美保養,以前打過肉毒桿菌使額頭緊實、幫助咀嚼肌緊實外,也會打童顏針,上月中她再做抽脂,部位包含腹部、手臂蝴蝶袖及後背肉,昨是回診按摩。
李妍瑾解釋:「抽脂是希望肌膚更緊實,把不想要的贅肉1次消除,但術後3天最不舒服,因會水腫,之後就要好好保養,而且塑身衣一定要穿,不能偷懶。」同時她也努力按摩,「自己按跟請人家按都可以,去診所就是機器按,有空就會去」。(娛樂中心、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網友酸「有錢抽脂沒錢賠」、「光手上那顆(鑽戒)就超過和解金了」、「都說自己認罪了又要無條件和解,我看不懂」;但也有網友表示「其實司機也有動手,兩方都有錯,所以她才不願賠吧」、「和解不成就等法院判啊,沒什麼,只是每次出庭應該都會上報一次,感覺對她很傷」。
出版時間:00:03
更新時間: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