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星嫖妓案外案 賣春女被爆變性人索賠480萬

出版時間 2016/08/06
黃海波2年前因買春被捕後未再演戲。翻攝黃海波微博
黃海波2年前因買春被捕後未再演戲。翻攝黃海波微博

有「國民女婿」之稱的中國演員黃海波,2年前在北京嫖妓被捕,因而斷送星途,不料該案還有意外發展。與他一起被逮的劉姓賣春女子,日前針對樂視公司和百度公司披露她是變性人、在泰國做手術,告上法院各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支出50.1萬元人民幣(約240萬元台幣),共約480萬元台幣,表示自己精神崩潰,多次想結束生命,交往4年的男友也離她而去。
 
據中國《法制晚報》,劉女控訴樂視公司和百度公司只考慮影響力和點擊率,不顧其作為普通公民的個人感受;海淀法院一審判樂視公司侵權,須賠劉女1.1萬元人民幣(約5萬元台幣),百度公司則不侵權,駁回劉女訴訟請求。劉女、樂視公司分別提起上訴,市一中院對兩案均維持原判。
 
2014年5月黃海波被捕隔天,有網友在微博爆料一段疑似黃海波嫖妓被捕的警方實錄,從截圖上文字可獲知酒店名稱,女子相貌也曝光,身高約180公分。雖然後來該網友刪除原微博,但爆料圖片已在網上傳開,隨後女子的身分和資訊也被曝光。

當時樂視和百度兩家公司在其經營的網站上,以圖文報導和影片公開劉女真實姓名、籍貫、年齡,稱其「為變性人,在泰國做的手術,是黃海波事件女主角」等等。
 
劉女因此狀告法院,要求兩家公司刪除她的名字和照片等所有相關資訊,在網站首頁發表不少於30天的致歉聲明,並各賠償精神損失費、證據保全費等50.1萬元人民幣。
 
樂視公司辯稱這些資訊是劉女母親告知記者並向社會公開,百度公司則指出,劉女補充提交的律師函中明確提到身高、姓名和照片。最後法官酌情判樂視公司賠1.1萬元人民幣,百度公司全身而退。(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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