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逼台藝人簽主權同意書? H奶女星這樣做...

出版時間 2016/08/02
劉樂妍分享中國媒體澄清「大陸歡迎台灣藝人定居、就業、工作」。翻攝自劉樂妍臉書
劉樂妍分享中國媒體澄清「大陸歡迎台灣藝人定居、就業、工作」。翻攝自劉樂妍臉書

(更新:新增網友意見)

近日傳出台灣藝人去中國發展被迫簽署「不分裂國家聲明」,表格在FB流傳,有女藝人表示,經過她多方求證,認為這是網路謠言。

目前在中國發展,稱「中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中華民國人」的前「女F4」隊長「Fanny」劉樂妍在臉書發文,經過她「多方求證、打聽」,表示中國「非常歡迎所有的台灣青年在此定居、就業、創業。」,呼籲「請網友別再造謠傷害兩岸關係了!」「大家放心的來漂吧!」

劉樂妍也提到在臉書上傳要台灣藝人簽署的表格「是假的」,她痛批「造謠傷害兩岸關係的人,到底什麼居心呀?」,她還分享中國媒體新聞稿PO文「大陸歡迎台灣藝人定居、就業、工作的,是真的!因為我們台灣人,是自己人唷!^^」也有網友附和她說「遣詞造句,格式都不是大陸的的慣用的...明顯是台灣用語...偽造的很拙劣。」

不過也有台灣網友認為有沒有簽根本沒差別,「有沒有叫台灣藝人簽,有意義嗎? 有差嗎? 周子瑜不是台獨,被罵被抵制, 最後那個道歉影片跟簽這種東西有什麼差? 戴立忍也不是台獨,只是參加過公民運動,他在中國的工作就被開除了 所以有沒有叫人簽這個,有意義嗎? 只要被打成台獨,就不可能繼續工作了,只有像妳這種,一開始就表明支持統一的,才有可能好好工作 那開頭就表明支持統一,不就跟簽這種東西是一樣意義?」甚至有人說「為了錢,自己人這鬼話都能說!」(張鈜閔/綜合報導)



出版:10:38
更新:16:34

PO
劉樂妍PO文澄清,中國要台灣藝人簽署的表格是假的。翻攝自劉樂妍臉書
 F4
前「女F4」隊長劉樂妍。翻攝自劉樂妍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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