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冠華 離婚10年考上業餘執照 打拳擊力甩孤單

出版時間 2016/03/28

于冠華曾是一個爭議人物,形象也不佳,現在的他養心也養身,為求身體健康,每天固定一餐吃原味的食物,每周會抽出3天的時間運動,包括打籃球、游泳和打拳擊,平時會帶70歲的媽媽去烏來內洞爬山健身,「健康最重要,不健康怎麼孝順父母,有朋友愛找我去喝酒混夜店,但那些我年輕時都領略過,也該收心了」。

于冠華捶擊人型沙袋練習手眼協調與肌耐力。

他固定去新店拳擊俱樂部練拳,因為自製的迷你擂台就放在那,至於為何想自己做擂台,手頭不算寬裕的他說:「從國外買擂台要花50萬,我乾脆自己動手。」他建造烏來的家和餐廳時,也親自參與建蓋過程,所以DIY擂台難不倒他。于冠華找來認識的鋼筋師傅,去有拳擊擂台的五峰國中量尺寸、畫草圖,花1個半小時摸透了架構,再去迪化街買布,又向鐵工廠訂製鋼材,2個月後擂台大功告成,成本才花10萬元,不僅省到錢還賺到成就感。

 89 2
跳繩可以幫助訓練節奏感,于冠華稱自己最高紀錄跳過89個2迴旋。

他40歲開始接觸拳擊,現在有中華民國拳擊協會頒發的C級業餘拳擊教練和裁判資格,4年前曾在烏來國中擔任拳擊社教練1年,雖然現在學校換新校長,改編方針取消拳擊社,但他笑說:「有幾個小朋友現在都還是會到我家玩,跟我學拳擊。」他自己在烏來鄉長大,因為山上沒有人教鋼琴、吉他,所以理解小朋友沒辦法學才藝的心情,「我現在會一些東西了,如果烏來的小朋友想學才藝,真的很想教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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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冠華的2個女兒曾與媽媽方文琳(中)一起拍廣告。

年齡:46歲(1969╱6╱11)
身材:179公分、78公斤
經歷:擁有一半泰雅族血統,從駐唱歌手起家出道,1996年與方文琳結婚育有2女,10年後他外遇導致離婚,也淡出演藝圈,現於烏來、台北經營2間餐廳
學歷:南強工商電影電視科畢業
作品:曾出過《愛情囚犯》、《我淋過雨》、《愛情合約》等專輯
收入:2間餐廳月收入20萬元;商演每場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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